延边大学2020—2021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为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精神,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编制本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本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等八个部分。报告中统计数据的起止时间为2020年9月1日到2021年1日。
一、概述
2020-2021学年度,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根据吉林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对照教育部《清单》要求,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丰富信息公开方式,深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积极协调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教务处、国际交流合作处、人力资源管理处、计划财务处等部门,充分调动信息公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学校党务、政务、教务公开透明度。
(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学校根据上级要求制定了《延边大学信息公开办法》(延大校发〔2014〕177号),并成立了延边大学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校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校纪委书记和副校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下设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党政办公室)和信息公开监督办公室(纪检监察机构),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推动清单落实情况
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工作,有序加以推进。对照《清单》所列10大类50条具体公开内容,根据学校各部门工作职责,指定了部门信息公开负责人员,并准确掌握具体负责人员岗位变动情况,定期检查《清单》所列信息公开情况,确保了《清单》落实到位。
(三)开展宣教培训和考核评议情况
根据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学校在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网站发布了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计划,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职责、方式、流程和时限要求,并将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学校部门年度考核量化评价指标体系。
几点做法
1.学校通过微信平台,建立校—院—系(专业)—师生疫情防控管理体系,是全校师生在疫情期间,在家能够及时、准确的了解学校情况,学校能够实施掌握师生活动轨迹,为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保障。
2.学校通过延吉市融媒体中心、第三方直播平台等向全球直播延边大学开学典礼、毕业典礼及学生其他活动,同时在2021届毕业典礼现场,向全体毕业生直播典礼时刻校园风貌,同时通过学校官微等,开通云游校园。
3.学校通过延边州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积极向外界宣传学校相关政策,为校内外相关人士解决实际问题。
4.学校充分利用网站、官微以及在线公众号等发布相关信息信息,传递疫情防控信息,更新学生选课、开学安排、在线教学、云课堂、毕业论文(设计)、就业信息等师生密切关注的问题,提高了工作和学习效率。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
2020-2021学年度,通过校园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网站公开信息3964条,其中学校要闻、视频新闻类信息235条,办公通知类信息272条,校内动态类信息1582条,党政公开类信息41条,双一流建设、学科建设类信息86条,党群信息、纪检监察类信息73条,人事类信息94条,教学考试类信息337条,科研管理类信息125条,学团类类信息223条,就业类信息258条,研究生类信息135条,外事类信息44条,保障类信息459条。
通过校报发布消息192条,通过校园广播发布消息544条,对外公开的视频新闻36条;通过学院宣传栏、海报等形式发布信息7715余条;通过学校官方微博、微信发布信息937条;通过书记校长信箱处理答复问题51件;通过延边州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受理平台答复问题80件,通过政府相关网站发布就业信息、人员招聘信息、教研信息和招标信息5628项;校长办公会共召开24次,会议上共讨论202个议题、召开校党委常委会会议27次,研究审议议题204项。
(二)公开《清单》具体情况
1.学校基本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网链接地址为/jbxx.htm)
(1)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校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在学校主页、信息公开网和校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网站公开,并及时更新。
(2)学校章程及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延边大学章程》在依法治校专栏和信息公开网发布。学校已经出台的规章制度通过校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网站和信息公开网公开。
(3)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工作报告:2020年1月8日召开延边大学第十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广泛讨论了《牢记初心使命 聚力改革发展 奋力开创世界一流学科和“双特色”建设新篇章》的行政工作报告、《关于延边大学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十二届二次教代会提案征集情况报告和十二届一次教代会提案落实情况报告。相关制度及报告均以学校文件形式印发执行并在校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网站和信息公开网公开。
(4)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年度报告:通过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网站向全校师生公开《延边大学学术道德与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制度和报告。
(5)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在校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网站和信息公开网公开。
(6)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在信息公开网公开。
2.招生考试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网链接地址为/zsks.htm)
(7)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在延边大学招生网、延边大学招生办官方微信平台和信息公开网公开向社会公开《延边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延边大学202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延边大学2021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延边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延边大学2021年招生计划》《延边大学2021年特殊类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等信息。
(8)保送、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通过延边大学招生网、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开《延边大学2021年艺术类校考成绩查询通知》《关于公示延边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测试合格名单的通知》《关于公示延边大学2021年运动训练专业拟录取名单的通知》等信息。我校本科新生无保送生和自主选拔录取。
(9)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通过延边大学招生网、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开《关于延边大学2021年高考录取查询系统开通的通知》《延边大学2021年高考录取分数线》《延边大学2021年本科生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及报名、录取查询热线等信息。
(10)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通过延边大学招生网、延边大学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开《关于公布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的通知》《关于延边大学2021年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的通知》等信息。2020-2021学年度,新生复查期间未接到有关举报。
(11)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印制研究生招生简章,并通过延边大学博士、硕士招生信息管理系统和信息公开网公开。
(12)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通过延边大学博士、硕士招生信息管理系统公开。
(13)拟录取研究生名单:通过延边大学博士、硕士招生信息管理系统和信息公开网公开。
(14)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通过延边大学博士、硕士招生信息管理系统公开,并开通招生咨询电话。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网链接地址为/cwzc.htm)
(15)财务、资产管理制度:以学校文件形式下发执行并在校内综合信息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网公开。通过财务交流QQ群,给报账员定期发布国家和学校最新财经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预算经费分配和使用管理规定等,以方便部门领导和经办人员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16)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通过学校网站、部门网站、综合门户信息网、微信公众号和微信等形式,积极向校内和社会公开部门财务收支、资产管理及收费等相关信息。
(17)校办企业资产、负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信息:通过信息公开网对校办企业的资产、负债及国有资产增值情况进行公开,在校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网站发布校办企业信息公开报告。
(18)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学校自行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延边大学采购网公布,政府集中采购的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部门集中采购的相关信息由委托的代理机构负责公开,货物和服务类项目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上公开;工程类项目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财经报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等媒体上发布。
(19)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通过教代会讨论,并在信息公开网公开。
(20)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通过教代会发布,并在信息公开网公开。
(21)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在新生录取通知书中标明收费标准,并在信息公开网中发布各类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在收费过程中,按规定对因各种原因发生的减免学费或退费等情况进行公示,并开通学生学杂费查询系统,向学生实时公开学杂费交费、退费、欠费情况,保证学生收费信息的准确性、公正性和合法性。
4.人事师资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网链接地址为/rssz.htm)
(22)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我校校级领导干部无社会兼职的情况。
(23)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由国际交流合作处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在校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网站和信息公开网公开。
(24)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以学校文件形式下发执行并在校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网站公开。
(25)校内中层干部任免、人员招聘信息:中层干部考察人选公示以及干部任免等信息在校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网站、信息公开网及学校党政办公楼内领导干部公示牌上公开;人员招聘信息及面试成绩在学校主页、校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网站、信息公开网和吉林省人社厅网站公开;科级干部聘任、校内调动、岗位分级、职称评定、师资培训、绩效分配及考核等信息在校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网站公开。
(26)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针对教职工在劳资方面的争议,由学校工会和人力资源管理处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及规定解决和回复,相关情况在学校一定范围内公开。
5.教学质量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网链接地址为/jxzl.htm)
(27)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每年由教务处和人力资源管理处对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进行测算,并将测算结果在校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网站和信息公开网发布。
(28)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通过校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网站、信息公开网等形式主动向公众公开了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等信息。
(29)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通过校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网站、延边大学主页、延边大学教务处网站、延边大学暑期学校网站、“教研综合之家”QQ群等向社会公开相关教学质量信息。
(30)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相关数据在《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中发布,并在信息公开网和校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网站主动向校内和社会公开。
(31)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通过校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网站和延边大学就业网公开最新就业政策和各类招聘信息。
(32)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相关信息在每年召开的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上公开,部分项目在校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网站、延边大学就业网、延边大学就业微信公众平台和信息公开网公开。
(33)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根据教育部和吉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学校编制了《延边大学2020届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在延边大学就业网主页、校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网站和信息公开网公布。
(34)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通过校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网站和信息公开网主动向校内和社会公开此项信息。
(35)本科教学质量报告:通过校内综合信息门户网站公开《延边大学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网链接地址为/xsgl.htm)
(36)学籍管理办法:在新生报到时印发给学生的《延边大学学生手册》中公开,同时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网站和教务处网站的规章制度栏中发布。
(37)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在《延边大学学生手册》中公开;通过学校网站、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就业信息网、延边大学学生处微信公众平台、延学笃行微信公众平台、今日校园,展板海报等形式主动向校内和社会公开此项信息的情况及相关统计数据。
(38)学生奖励处罚办法:通过学校网站、综合信息门户、学生处微信公众平台等形式主动向校内和社会公开此项信息的情况及相关统计数据。
(39)学生申诉办法:通过延边大学本专科生管理规定向校内和社会公开此项信息的情况。
7.学风建设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网链接地址为/xfjs.htm)
(40)学风建设机构:通过学校网站、综合信息门户、就业信息网、延边大学学生处微信公众平台、延学笃行微信公众平台、今日校园,展板海报等形式主动向校内和社会公开此项信息的情况及相关统计数据。
(41)学术规范制度:通过学校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教务处网站、信息公开网、YBU教务在线公众号等途径主动向校内和社会公开《关于做好2021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延期开学期间2021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工作的通知》、延期开学期间《关于统计需通过实验完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学生情况的通知》以保障学生在家顺利进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确保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
(42)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通过学校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信息公开网主动向校内和社会公开《延边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检测及处理办法》以规范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公布《延边大学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办法》及《关于2021届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结果的公示》以鼓励师生提升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8.学位、学科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网链接地址为/xwxk.htm)
(43)授予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关于印发《延边大学关于申请博士和硕士学位人员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修订)》的通知,通过综合信息门户和信息公开网的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
(44)拟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资格审查和学力水平认定:我校目前不招硕士、博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
(45)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办法:以学校文件形式印发,在学校信息公开网和研究生院网站公开。
(46)拟新增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及论证材料:学校召开相关会议研究,组织专家论证,并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研究生院网站和校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网站公示。
9.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网链接地址为/dwjl.htm)
(47)中外合作办学情况:在学校主页、校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网站和信息公开网公开。
(48)来华留学生管理相关规定:在校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网站和信息公开网公开。
10.其他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网链接地址为//xsfkyj.htm)
巡视组反馈意见,落实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此次统计时间内无巡视组进驻。
(49)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预案以及其他相关预案等以学校文件形式印发,并在校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网站和信息公开网公开,同时通过自媒体向全校师生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学校未收到校内外申请公开信息的要求,因此没有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等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通过较为完善的信息服务平台,及时、有效地将学校可公开信息向全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保障了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运行情况的知情权。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信息泄密等情况。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20-2021学年度,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到相关投诉与举报材料。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机制,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但是仍存在一些不足有待改进,信息公开工作效率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网站建设还有待于进一步细化、优化。学校将从以下几方面着手改进:
一、增强公开意识,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在执行好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服务水平。
二、完善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充实和完善信息公开目录。以涉及学校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抓手,推进不同范围和深度的信息公开。进一步增强过程信息透明度,充分体现民主管理和科学决策过程。
三、加强信息公开内容研究。创新思维方式,将教学管理及师生需求与信息公开有机结合,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将内容做到多元化,服务学校教学管理及师生需求,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http://xxgk.ybu.edu.cn/)向社会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延边大学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33-2732059。
八、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见附件)
附件: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延边大学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