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大学2023—2024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为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9号)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根据延边大学2023-2024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本报告。报告中统计数据的起止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一、概述
2023-2024学年度,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对照教育部《清单》要求,坚持以“固定工作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的原则,丰富信息公开方式,深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不断提高学校党务、校务公开透明度。
(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学校根据上级要求制定《延边大学信息公开办法》(延大校发〔2014〕177号),并成立延边大学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校信息公开工作,由校长担任组长,校纪委书记和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成员,下设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党政办公室)和信息公开监督办公室(纪检监察机构),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推动清单落实情况
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工作,有序加以推进。对照《清单》所列10大类50条具体公开内容,根据学校各部门工作职责,指定部门信息公开负责人员,并准确掌握具体负责人员岗位变动情况,定期检查《清单》所列信息公开情况,确保《清单》落实到位。
(三)开展宣教培训和考核评议情况
根据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在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发布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计划,明确信息公开的职责、方式、流程和时限要求,并将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纳入部门年度考核量化评价指标体系。
(四)几点做法
1.依托学校融媒体中心,通过打造融媒矩阵、报网一体的方式,立体化开展宣传报道工作。不断加强信息公开网站建设,通过网站发布学校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公开的内容以及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流程与方法。各单位、部门通过校内办公自动化系统(以下简称OA系统)向校内师生公开发布各类公文及通知。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发布业务工作指南,实行校内行政事项线上申报、审批和统计分析,推动“数据多跑路、让师生少跑腿”。
2.严格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各部门对具体公开信息负责,保证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加大日常督查力度,实行抽查及通报制度,强化网络在线检查,每个月对公开信息逐条检查,指出问题并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整改,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规范性、及时性、完整性。
3.切实推进学生工作信息公开“一盘棋”。积极利用现有的校内门户网站、新媒体(微博、QQ、微信公众号、视频号、今日校园)等网络平台,宣传栏、宣传展板等传统媒介,结合延边大学“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大厅的咨询窗口,全面推进“横向与纵向相结合,学校和院系相结合,物理空间与网络空间相结合”的信息公开形式,着力突出信息公开的灵活性,充分保障全校师生和社会公众对学校相关办学信息的知情权。4.通过延边州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及省、州相关媒体,积极向外界宣传学校相关政策,及时为校内外人员解答相关问题。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
2023-2024学年度,通过校园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公开信息4290条,其中学校要闻、视频新闻类信息339条,办公通知类信息181条,校内动态类信息1901条,党政公开类信息35条,“双一流”建设、学科建设类信息24条,党群信息、纪检监察类信息74条,人事类信息100条,教学考试类信息369条,科研管理类信息130条,学团类类信息205条,就业类信息222条,研究生类信息205条,外事类信息71条,保障类信息434条。
通过校报发布消息283条,通过校园广播发布消息1833条,对外公开视频新闻79条;通过学院宣传栏、海报等形式发布信息268条;通过学校官方微博发布信息1169条、微信发布信息288条;通过书记校长信箱处理答复问题96件;通过延边州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受理平台答复问题340件,通过政府相关网站发布就业信息、人员招聘信息、教研信息和招标信息8423条。
(二)公开《清单》具体情况
1.学校基本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网链接地址为/jbxx.htm)
(1)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校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在学校主页、信息公开网和校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公开,并及时更新。
(2)学校章程及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延边大学章程》在依法治校专栏和信息公开网发布。学校已经出台的规章制度通过校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和信息公开网公开。
(3)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工作报告:2024年1月13日召开延边大学第十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广泛讨论题为了《锚定一流 笃行实干 奋力推动学校高质量转型发展》的行政工作报告、《关于延边大学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相关制度及报告均以学校文件形式印发执行并在校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和信息公开网公开。
(4)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年度报告:通过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向全校师生公开《延边大学学术道德与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制度和报告。
(5)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在校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和信息公开网公开。
(6)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在信息公开网公开。
2.招生考试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网链接地址为/zsks.htm)
(7)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在延边大学招生网、延边大学招生办官方微信平台和信息公开网公开向社会公开《延边大学2024年招生章程》《延边大学2024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延边大学2024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关于公示延边大学2024年运动训练专业拟录取名单的通知》《延边大学2024年招生计划》等信息。
(8)保送、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通过延边大学招生网、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开《延边大学2024年艺术类校考成绩查询通知》《关于公示延边大学2024年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测试合格名单的通知》《关于公示延边大学2024年运动训练专业拟录取名单的通知》等信息。我校本科新生无保送生和自主选拔录取。
(9)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通过延边大学招生网、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开《关于延边大学2024年高考录取查询系统开通的通知》《延边大学2024年高考录取分数线》《关于公布延边大学高考期间咨询热线的通知》《延边大学2024年本科生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及报名、录取查询热线等信息。
(10)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通过延边大学招生网、延边大学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开《关于公布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的通知》《关于延边大学2024年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的通知》等信息。2023-2024学年度,新生复查期间未接到有关举报。
(11)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印制研究生招生简章,并通过延边大学博士、硕士招生信息管理系统和信息公开网公开。
(12)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通过延边大学博士、硕士招生信息管理系统公开。
(13)拟录取研究生名单:通过延边大学博士、硕士招生信息管理系统和信息公开网公开。
(14)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通过延边大学博士、硕士招生信息管理系统公开,并开通招生咨询电话。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网链接地址为/cwzc.htm)
(15)财务、资产管理制度:以学校文件形式下发执行并在校内综合信息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网公开。通过财务交流QQ群,给报账员定期发布国家和学校最新财经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预算经费分配和使用管理规定等,以方便部门领导和经办人员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16)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通过学校网站、部门网站、综合门户信息网、微信公众号和微信等形式,积极向校内和社会公开部门财务收支、资产管理及收费等相关信息。
(17)校办企业资产、负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信息:通过信息公开网对校办企业的资产、负债及国有资产增值情况进行公开,在校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发布校办企业信息公开报告。
(18)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学校自行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延边大学采购网公布,政府集中采购的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部门集中采购的相关信息由委托的代理机构负责公开,货物和服务类项目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上公开;工程类项目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财经报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等媒体上发布。
(19)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通过教代会讨论,并在信息公开网公开。
(20)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通过教代会发布,并在信息公开网公开。
(21)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在新生录取通知书中标明收费标准,并在信息公开网中发布各类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在收费过程中,按规定对因各种原因发生的减免学费或退费等情况进行公示,并开通学生学杂费查询系统,向学生实时公开学杂费交费、退费、欠费情况,保证学生收费信息的准确性、公正性和合法性。
4.人事师资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网链接地址为/rssz.htm)
(22)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我校校级领导干部无社会兼职的情况。
(23)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由国际交流合作处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在校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和信息公开网公开。
(24)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以学校文件形式下发执行并在校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公开。
(25)校内中层干部任免、人员招聘信息:中层干部考察人选公示以及干部任免等信息在校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信息公开网及学校党政办公楼内领导干部公示牌上公开;人员招聘信息及面试成绩在学校主页、校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信息公开网和吉林省人社厅网站公开;科级干部聘任、校内调动、岗位分级、职称评定、师资培训、绩效分配及考核等信息在校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公开。
(26)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针对教职工在劳资方面的争议,由学校工会和人力资源管理处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及规定解决和回复,相关情况在学校一定范围内公开。
5.教学质量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网链接地址为/jxzl.htm)
(27)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每年由教务处和人力资源管理处对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进行测算,并将测算结果在校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和信息公开网发布。
(28)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通过校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信息公开网等形式主动向公众公开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等信息。
(29)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通过校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学校主页、教务处网站、暑期学校网站、“教研综合之家”QQ群等向社会公开相关教学质量信息。
(30)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相关数据在《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中发布,并在信息公开网和校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主动向校内和社会公开。
(31)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通过校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和延边大学就业网公开最新就业政策和各类招聘信息。
(32)毕业生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相关信息在每年召开的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上公开,部分项目在校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延边大学就业网、延边大学就业微信公众平台和信息公开网公开。
(33)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根据教育部和吉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学校编制了《延边大学2024届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在延边大学就业网主页、校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和信息公开网公布。
(34)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通过校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和信息公开网主动向校内和社会公开此项信息。
(35)本科教学质量报告:通过校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公开《延边大学2023-2024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网链接地址为/xsgl.htm)
(36)学籍管理办法:在新生报到时印发给学生的《延边大学学生手册》中公开,同时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和教务处网站的规章制度栏中发布。
(37)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在《延边大学学生手册》中公开;通过学校网站、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就业信息网、延边大学学生处微信公众平台、延学笃行微信公众平台、今日校园及展板海报等形式主动向校内和社会公开此项信息的情况及相关统计数据。
(38)学生奖励处罚办法:通过学校网站、综合信息门户、学生处微信公众平台等形式主动向校内和社会公开此项信息的情况及相关统计数据。
(39)学生申诉办法:通过延边大学本专科生管理规定向校内和社会公开此项信息的情况。
7.学风建设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网链接地址为/xfjs.htm)
(40)学风建设机构:通过学校网站、综合信息门户、就业信息网、延边大学学生处微信公众平台、延学笃行微信公众平台、今日校园、展板海报等形式主动向校内和社会公开此项信息的情况及相关统计数据。
(41)学术规范制度:通过学校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教务处网站、信息公开网、YBU教务在线公众号等途径主动向校内和社会公开《关于做好202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延期开学期间202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工作的通知》,确保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
(42)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通过学校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信息公开网等,主动向校内和社会公开《延边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检测及处理办法》,规范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公布《延边大学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办法》及《关于2024届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结果的公示》,鼓励师生提升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8.学位、学科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网链接地址为/xwxk.htm)
(43)授予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关于印发《延边大学关于申请博士和硕士学位人员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修订)》的通知,通过综合信息门户和信息公开网的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
(44)拟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资格审查和学力水平认定:我校目前不招收硕士、博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
(45)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办法:以学校文件形式印发,并在学校信息公开网和研究生院网站公开。
(46)拟新增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及论证材料:学校召开相关会议研究,组织专家论证,并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研究生院网站和校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公示。
9.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网链接地址为/dwjl.htm)
(47)中外合作办学情况:在学校主页、校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和信息公开网公开。
(48)来华留学生管理相关规定:在校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和信息公开网公开。
10.其他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网链接地址为//xsfkyj.htm)
(49)巡视组反馈意见,落实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此次统计时间内无巡视组进驻。
(50)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预案以及其他相关预案等以学校文件形式印发,并在校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和信息公开网公开,同时通过自媒体向全校师生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学校未收到校内外申请公开信息的要求,因此没有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等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通过较为完善的信息服务平台,及时、有效地将学校可公开信息向全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保障了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运行情况的知情权。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信息泄密等情况。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23-2024学年度,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到相关投诉与举报材料。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但仍存在一些不足,特别是相关部门在处理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与校内外师生群众日益增长的信息获取诉求之间还存在矛盾。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从以下几方面改进:
(一)进一步规范公开信息。全面规范信息公开流程,进一步探索便捷、高效的信息公开方式,及时更新内容、丰富信息内涵,方便查阅、获取信息,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
(二)进一步增强公开力度。根据各部门工作职责及各项具体工作要求,坚持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常态化工作范畴,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打造更便于师生、家长查询相关信息的方式和渠道,更好地为广大师生服务。
(三)进一步加大公开内容。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切实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进一步强化相关信息内容的统筹管理和审核监管,确保公开信息内容的规范性、准确性、安全性。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http://xxgk.ybu.edu.cn/)向社会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延边大学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33-2732059。
八、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详见附件。
附件: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延边大学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