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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大学关于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指导意见
2014年09月20日 阅读次数:

延边大学关于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指导意见
为适应国家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的需要,吸引优秀博士生生源,改善我校博士生生源结构,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延边大学关于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指导意见。
一、硕博连读招生方式
硕博连读是指从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欲参加硕博连读培养方式的学生需按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并通过学校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考核,被录取后才能进入博士阶段的学习。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全面考核、素质优先、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重点考察学生对基础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和综合运用知识进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其科研潜质,考核标准不低于统考博士生的入学水平要求。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3.硕博连读研究生应在同一学科、专业的相同或相近的研究方向中转为博士生。
4. 硕博连读名额由学校根据当年博士招生计划进行分配,并占用相应招生学科当年招生计划。
三、选拔条件
1.本校全日制二年级在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不含专业学位硕士生、定向或委培硕士生);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在校期间品行优良,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政治修养,未受纪律处分;
3.按培养计划修满全部硕士生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硕士课程平均成绩85分以上,所有课程不得有补考;
4.具有突出学术专长和培养潜质的拔尖人才;
5.已通过英语国家六级或日语国际一级考试;
6.身体健康,符合博士生的体检标准。
四、选拔程序
1.凡符合选拔条件的硕士研究生由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申请时须提交《延边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一式二份);
2.由两名与拟攻读博士学位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的专家,对申请人的基本素质和科研能力写出书面推荐意见;
3. 由各博士学位授权点所在学院组织学科考核小组(由5名以上同一学科专家组成,其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3名)对申请者的思想政治表现、科研能力、学术潜力和身体素质等进行面试和全面考核,对申请者是否具有攻读博士学位的能力做出明确评议。
4.由博士学位授权点所在学院根据考核小组的意见提出推荐名单,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研究生院;
5. 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拟录取名单;
6. 对拟录取的硕博连读考生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7. 公示无异议后,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学生须及时参加当年的博士生网上报名。
五、学位授予
1.硕博连读者无须撰写硕士学位论文,不授硕士学位。
2.硕博连读生修完博士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合格,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博士学位。
3.招收硕博连读博士生导师,必须已完整地培养过一届博士生,且每人每年限招硕博连读生1名,同时该导师不参加当年的普通招考。
六、其他
1.硕博连读生采用2年硕士加3年博士,学习年限最长不得超过6年。
2.硕博连读生前两年按硕士研究生进行学籍管理,享受硕士研究生待遇;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后,从第三年开始转入按博士研究生进行学籍管理,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
3.除经学校认定不适宜继续培养外,硕博连读生不得因个人主观意向中途退出硕博连读;否则,按退学处理,不能转为硕士研究生。
4.在培养过程中经学校认定不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但具备攻读硕士学位基本条件的博士生,由学校审核批准后可按硕士研究生模式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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