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基金会) 依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39号)和《吉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的评估程序和有关要求,2016年10月,我会在吉林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组织的社会组织考核和评估中,继2010年后连续第二次获得5A级社会组织称号。
获得5A级社会组织称号,它既是对我会工作的最好肯定,也必将对我会开展筹资和公益活动等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