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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处2023—2024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4年11月10日 阅读次数:

国有资产管理处2023—2024学年度

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概述

国有资产管理处2023-2024学年度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专人负责。

二、主动公开情况(以学校办公室负责公开事项为例)

序号3——类别: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公开事项:(18)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

我校采购的相关信息公开工作由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标采购供应科具体负责。学校自行采购项目5万元人民币以上,20万元人民币以下相关信息在延边大学采购网公布。政府集中采购的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部门集中采购的相关信息由委托的代理机构负责公开,货物和服务类项目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上公开;工程类项目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财经报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等媒体上发布。

  三、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今后国有资产管理处将更加认真贯彻落实招标采购法律法规,提高学校采购透明度,做好采购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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