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出访团组审核审批公示
应台湾嘉南药理科技大学的邀请,经学校研究,拟派遣蔡美花等5人于2016年12月6日至10日赴台湾进行友好访问,与其磋商相关合作事宜。
根据《外交部、中央外办、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省部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意见》(中办发【2013】16号)的规定,现将出访人员身份信息、公务安排、经费预算和来源、行程安排、境外邀请单位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于2016年11月28日前送到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过期将不予受理。
地址: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专家公寓楼2楼)。
电话:273-2497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6年11月22日
因公出国(境)信息公示
单位 |
延边大学 |
团长姓名和职务 |
蔡美花 |
出访国家(地区) |
中国台湾 |
出访时间 |
2016年12月6日 |
人数 |
5 |
天数 |
5 |
境外邀请单位及单位简介 |
台湾嘉南药理科技大学、台湾中国文化大学、台湾高雄医学大学 |
出访主要目的 |
1. 就继续教育合作事宜与台湾中国文化大学进行磋商; 2. 就护理专业人才培养和专业建设与高雄医学大学和嘉南药理大学进行磋商; 3. 就暑期学校选派师资方面和开设课程进行磋商。 |
出访途径城市 |
无 |
经费金额、来源及财政审核情况 |
团组出访所需费用11万元由学校年度预算经费中支出。 |
出访团组成员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 |
徐大成 |
继续教育学院 |
院长 |
崔香淑 |
护理学院 |
院长 |
郭艳春 |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
副主任 |
朴华英 |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
科员 |
备注:请在回国后1个月内在单位内部公布上述公示内容的实际执行情况和出访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