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荷兰中文教育协会的邀请,经学校研究,拟派遣人文学院孙惠欣教授赴荷兰讲学。
根据《外交部、中央外办、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省部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意见》(中办发【2013】16号)的规定,现将出访人员身份信息、公务安排、经费预算和来源、行程安排、境外邀请单位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于2017年4月15日前送到国际交流合作处,过期将不予受理。
地址:国际交流合作处(专家公寓楼2楼)。
电话:273-2009
延边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7年4月11日
因公出国(境)信息公示
单位 |
延边大学 |
团长姓名和职务 |
孙惠欣 |
出访国家(地区) |
荷兰 |
出访时间 |
2017年05月19日 |
人数 |
1 |
天数 |
12 |
境外邀请单位及单位简介 |
应荷兰中文教育协会 |
出访主要目的 |
受国务院侨办文化司委派,随同“华文教育·名师巡讲”团赴 荷兰培训华文学校教师,并担任“第七届荷兰朗诵演讲比赛暨欧洲邀请赛”的评委工作。 |
出访途径城市 |
无 |
经费金额、来源及财政审核情况 |
出访所需费用均由国务院侨务办负担。 |
出访团组成员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 |
孙惠欣 |
延边大学人文学院 |
学科主任 |
备注:请在回国后1个月内在单位内部公布上述公示内容的实际执行情况和出访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