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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大学珲春校区2018年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1号)
2018年04月19日 阅读次数:

一、招聘计划

    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延边大学珲春校区2018年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1号)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

 5.198711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现役军人。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的报名方式。

 报名网址:http://gkzp.ybu.edu.cn

 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报名人员只能报名一个岗位。

 报名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过程期间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8420427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8425427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资格审查地点:延吉市公园路977号延边大学主楼115

注意:现场确认前必须进行进行网上报名并且已经通过线上审核。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273-2067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实行结构化面试。

   面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提前5天通知考生。请保持电话、手机畅通,并及时查收邮件,未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前,由资格审核小组负责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

   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50),视情况对报考该岗位考生进行笔试加试来确定面试资格人选,面试资格人选按岗位类别1:3比例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面试,其笔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学校人才交流中心统一组织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学校人才交流中心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延边大学网站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综合考核合格后,与延边大学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录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同岗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延边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处 

2018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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