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7月18日,省教育厅组织开展2023届毕业生高校间就业统计互查工作,根据本次核查工作的督查意见和问题清单,请各学院从严从实落实以下整改任务。
一、按照教育部《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界定及审核依据》工作要求,灵活就业学生就业佐证材料不够规范。就业管理系统中去向为“自由职业”和“其他录用形式就业”的每名学生需要建立学生就业档案。
(一)整改措施
灵活就业建立学生档案,佐证材料重新提交,要求如下:
1.一级文件夹名称为“xxx学院灵活就业佐证材料”
2.二级文件夹名称为“专业”,如“建筑学123”
3.三级文件夹名称为“学生姓名+身份证号”,每一个学生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中要包含以下3部分内容:
①其他录用形式就业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聘用证明。自由职业提供学生本人签字确认的证明材料。
②工资收入证明,如:收入流水图片、微信转账收入截图等证明学生收入的佐证材料。薪酬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③辅导员老师与学生本人(或用人单位)沟通核实学生就业状况的记录截图(电话记录、微信截图等)。
重点强调:如灵活就业用人单位接收同一专业学生超过5人,必须有辅导员老师通过电话或视频连线方式了解企业情况和学生就职状况,或实地走访等相关佐证材料,并将佐证材料放进学生的文件夹中保留存档。
(二)整改时间及工作要求
各学院按照整改措施要求,于7月22日中午12点前,将一人一档就业佐证电子版材料(以附件1为例)完善后重新提交至就业中心邮箱jyzx@ybu.edu.cn。
二、对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与核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 (2021] 19 号)的文件精神,结合省教育厅就业统计工作要求。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中的登记确认人数未达到数育部的要求。
(一)整改措施
各学院登录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根据登记确认情况列表核实每名学生的登记确认情况,已确定毕业去向的学生需要全员完成登记确认。每周就业教育与服务中心会定期通报各学院的完成情况,督促未确认的学生尽快完成确认工作。
(二)整改时间及工作要求
各学院按照整改措施要求,目前已登记确认率不得低于70%,9月1日前各学院在系统中的学生登记确认率务必达到100%。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
就业教育与服务中心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