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应届毕业生:
根据省人社厅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对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材料要求
(一)低保家庭,申请求职创业补贴提交如下材料:(低保证上要有学生名字;或者证上有父母一方无学生本人,户口本上有学生信息,县级民政局能开出来证明;祖父辈有低保,学生不能申请,若父母双方已故,学生可以申请)
1.县级以上民政局出具的至今享受低保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低保证复印件
3.低保折或低保卡复印件(低保卡需要提供银行流水信息);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残疾学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提交如下材料:
1.残疾高校毕业生本人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求职创业补贴提交如下材料:
1.学生本人提供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合同证明复印件(签字、公章合同正反面两个均需要);
2.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贫困残疾人家庭,申请求职创业补贴提交如下材料:
1.父母一方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2.县级以上扶贫办出具贫困家庭证明(体现出学生与残疾证上的名字的亲子关系);
3.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申请求职创业补贴提交如下材料:
1.乡村振兴局出具的相关材料(建档立卡贫困户数据库打印成员页并盖章);
2.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的界定,按照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16]178号)文件执行。
界定:特困人员的认定标准、申请程序等作了详细规定。根据办法,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法履行义务能力的,应当列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同时具备以上几种申报条件的毕业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条件报名,不可重复申报。
二、申报材料
(一)附件1《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打印一份(A4纸)填写表内相关信息并张贴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签字后,附全部佐证材料一起装订;
(二)附件2:吉林省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汇总表;
(要求银行卡必须是社会保障卡);
三、申报流程
1.学生申报时间:9月14日—10月7日
2.学院审核时间:10月8日—10月11日
3.学校审核时间:10月12日-10月17日
4.州人才审核时间:10月18日
5.学院统一报送审核通过学生纸质版材料和汇总表时间:10月12日。
学院报送材料:
(1)附件1《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打印一份(A4纸)填写表内相关信息并张贴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签字(手写),表后附全部佐证材料一起装订;
(2)附件2:《吉林省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汇总表》(加盖学院学工办公章);
(3)附件2汇总表中名单顺序必须与附件1佐证材料顺序一致;汇总表需要同时上交电子版文件,发送至邮箱“jyzx@ybu.edu.cn”,标题为学院名称。
以上材料由学院统一收齐后,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就业中心(成教楼207办公室)。
四、发放原则和标准
1.发放原则。坚持自愿申请、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2.补贴标准及列支渠道。经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其中:低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残疾学生毕业生以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给予一次性1500元求职创业补贴。学习期间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8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
五、公开公示
1.公示时间:另行通知
2.公示网站:延边大学就业信息网、延边大学综合信息门户网站
3.公示电话:0433-2732072(就业中心)、0433-2879098(延边州人才)
六、报送核准发放
1.学校统一向延边州人才报送,不接待个人报送;
2.延边州人才向延边州财政局报送核准;
3.延边州财政局向毕业生发放求职创业补贴款。
七、其他事宜
1.申请人应认真如实填报申请材料,以免因材料不全或信息有误导致补贴款不能发放到账。求职补贴资金由州财政拨款,申请人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一经发现,会对个人诚信产生不良影响;
2.求职创业补贴是由州财政会同州人社局管理,由州财政列支。通过银行代发方式,补贴资金足额发放,直补到人(申请人提供的银行卡)。具体问题可向学校就业中心或州人才服务中心去电咨询;
3.相关事宜请认真核实,谨防上当受骗。
八、咨询与举报
延边大学就业教育与服务中心:0433-2732072(咨询)
延边州人才服务中心:0433-2879098(监督、举报)
附件1: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附件2:吉林省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汇总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
就业教育与服务中心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