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法规与制度
信息公开指南
信息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图
信息公开申请表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领导小组
信息公开办公室
信息公开监督办公室
信息公开意见箱
书记信箱
校长信箱
您现在的位置: 信息公开 教学质量 就业服务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2023年09月15日 阅读次数: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通过资助大学生参加项目式训练,强化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培养大学生独立思考、勇于创新的探索精神和敢闯会创的意志品格,提升我校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现启动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主要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含思政教育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种类型。 

(一)创新训练项目

创新训练项目一般以团队为单位,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项目设计、方法选择、研究条件的准备、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思政教育专题项目是在创新训练项目的基础上,紧密结合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实际,在深入实施“青马”工程实践中提炼研究选题,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实践研究相结合。申报者围绕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理论与实践研究自拟选题。

(二)创业训练项目 

创业训练项目一般以团队为单位,在教师指导下,团队中的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不同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开展研究。 

(三)创业实践项目 

创业实践项目一般以团队为单位,学生在校内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以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型实验)的成果为基础,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出发点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选题要求

(一)项目选题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鼓励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理论和现实意义的选题,鼓励直接来源于产业一线、科技前沿的选题。

(二)选题具有创新性或明显创业教育效果。鼓励开展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课题,鼓励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选题。

(三)选题方向正确,内容充实,论证充分,难度适中,拟突破的重点难点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可行。

(四)项目选题可由学生自己提出,也可由学生和指导教师共同提出,或由指导教师提出学生选择。

三、项目级别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分为国家级、省级和校级三级。2024年5月,学校组织专家组对本年度大创项目进行答辩评审,遴选申报省级的项目及推荐国家级的项目,对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则正式报上级平台审批。项目级别以省教育厅及教育部公布为准,未被列入省级和国家级的项目视为校级项目。

四、项目期限

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1年,起始时间从立项之日起计算。国家级项目最长可申请一年延期,省级项目可申请半年延期,校级原则上不得延期。项目负责人应在毕业前完成项目。

五、申报人员

1.项目申报以团队申报为主,个人也可单独申请,成员总数不超过5人。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科生担任,团队负责人及成员原则上为我校大二、大三本科在读学生及五年制本科生的二、三、四年级学生(根据项目研究需要,团队可有1-2名研究生)。每位学生同一学年只能参与一个项目(不论负责人或成员)。鼓励跨学科、跨院系、跨专业的学生组成团队,团队成员专业、能力结构要合理,跨学院组队申报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受理立项申请。

2.项目申请团队应选择具有较高学术造诣、较好创新性成果、热心教书育人、关爱学生成长的教师作为导师。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特别优秀的项目可放宽到中级职称的教师作为导师。思政教育专题项目的导师可由工作三年以上的辅导员担任。创业实践项目除配备1名校内导师外,原则上还需配备1名企业导师。为保证项目质量,每个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在研项目不超过2项。个人项目的指导教师为1人,团队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2人。    

3.项目尚未结题的学生不得继续申报。研究课题已经列入到前期我校本科生科研项目或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但在已结题的项目基础上能够做到深入研究的项目仍可申报。

六、验收标准

(一)国家级

1.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结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或被CSSCI收录的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第一作者可以为项目指导教师、团队成员(研究生),项目负责人需为第二作者);或以学生为第一作者在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期刊、EI以上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

(2)获得发明专利授权或进入实质审核阶段专利授权1项。

(3)获得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或软件著作权授权2项。

(4)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或“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获省级二等奖(银奖)及以上奖项1项,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公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所列竞赛中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

(5)撰写案例分析报告被本专业领域认可的全国性案例库收录,或者案例分析报告获国家级奖励(项目负责人排在前三位)。

(6)创业训练项目满足同级别创业实践项目的结题要求。

2.创业实践项目结题需注册成立公司,项目负责人在公司股份占比10%及以上,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要按计划书执行到位,完成效果良好,注册成立公司,项目负责人在公司股份占比10%及以上,且为我校在校学生或毕业生提供相关工作岗位5个。

(2)公司运营1年以上,年均营业额达到10万元或年均利润达到2万元。

(3)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或“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获省级二等奖(银奖)及以上奖项1项,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公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所列竞赛中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

(4)获得省级或市级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资助金额达8万元及以上。

(5)获得投资人或投资机构投资额 20万元及以上(提供投资合同及到账证明)。

(二)省级项目

1.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结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以学生为第一作者在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或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不含在国内出版的论文集或增刊上发表的论文)。

(2)获得发明专利受理1项(以获得申请号为准)。

(3)获得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或软件著作权授权1项。

(4)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或“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获省级三等奖(铜奖)及以上奖项1项,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公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中所列竞赛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

(5)撰写案例分析报告被本专业领域认可的案例库收录,或者案例分析报告获省级及以上奖励(项目负责人排在前三位)。

(6)创业训练项目满足同级别创业实践项目的结题要求。

2.创业实践项目结题需注册成立公司,项目负责人在公司股份占比10%及以上,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要按计划书执行到位,完成效果良好,提供3名及以上我校在校学生或毕业生的工作岗位。

(2)公司运营1年及以上,有一定的营业额。

(3)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或“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获省级三等奖(铜奖)及以上奖项1项,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公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中所列竞赛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

(4)获得省级或市级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资助金额达5万元及以上。

(5)获得投资人或投资机构投资额10万元及以上(提供投资合同及到账证明)。

(三)校级项目

1.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结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以学生为第一作者在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或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不含在国内出版的论文集或增刊上发表的论文)。

(2)获得发明专利受理1项(以获得申请号为准)。

(3)获得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或软件著作权授权1项。

(4)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或“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获省级三等奖(铜奖)及以上奖项1项,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公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中所列竞赛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

(5)撰写案例分析报告被本专业领域认可的案例库收录,或者案例分析报告获省级及以上奖励(项目负责人排在前三位)。

(6)创业训练项目满足同级别创业实践项目的结题要求。

2.创业实践项目结题需注册成立公司,项目负责人在公司股份占比10%及以上,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要按计划书执行到位,完成效果良好,提供3名及以上我校在校学生或毕业生的工作岗位。

(2)公司运营1年及以上,有一定的营业额。

(3)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或“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获省级三等奖(铜奖)及以上奖项1项,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公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中所列竞赛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

(4)获得省级或市级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资助金额达5万元及以上。

(5)获得投资人或投资机构投资额10万元及以上(提供投资合同及到账证明)。

七、申报方法及程序

(一)2023年9月16日-2023年9月24日,由学生自由组合项目团队,联系指导老师,撰写项目计划。项目负责人于2023年9月28日前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安全浏览器进入延边大学网上办事大厅(地址为:http://portal.ybu.edu.cn)按照填报流程提交立项申请(详见附件1)。

(二)2023年10月9日至13日,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根据质量进行排序。

(三)院系负责人(学工办主任)按照专家组评审结果,于2023年10月18日前登录系统完成项目审核,并于2023年10月20日前将所有项目申请书及《延边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排序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学院学工办公章送至继续教育学院208室。

(四)学校将于2023年10月23日至25日公示审核结果。

八、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要指定专门院领导负责项目申报工作,组织学生了解项目的申请程序,项目实施步骤与结项要求,积极做好申报工作。原则上每学院申报不少于10个项目。

2.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各学院要广泛宣传动员更多学生关注和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引导大学生走进实验室,走向社会,培养科研能力、创新意识与创业实践能力,切实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

 

联系人: 朴老师               联系电话:0433-2732024

  

附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使用手册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

就业教育与服务中心

2023年9月15日


延边大学 版权所有        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公园路977号      邮政编码:133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