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按照《延边大学学生政治思想与品德定性、定量综合考核方案》、《延边大学综合素质评估办法》和《延边大学奖励及奖学金评选办法》的规定,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各项评估和奖学金评选工作。
二、评选范围
2011级医学类专业本科生、2012级全体本科生、2013级全体本专科生和2014级全体本专科生
三、综合素质评估和奖学金评选工作需在学生管理系统上开展,请各学院学工办高度重视,保证测评工作严谨有序。
四、时间安排
1.学生自评综合素质分数时间:9月16日-20日;
2.班级评议小组审核时间(使用辅导员账户审核):9月21日-30日;
3.班级内公示综合素质分数时间:10月8日-9日;
4.学院审核综合素质分数和确定奖学金名单时间:10月12日-13日;
5.学生处审核时间:10月14日。
五、注意事项
1.系统已计算智育分数,学生不用操作;
2.智育评估不包含补考成绩。
学生处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