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工办:
   根据校奖学金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现将2015年“管理人才奖学金”选拔评定工作的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评选学院:经济管理学院1名,法学院1名,师范学院1名,人文社会科学学院1名,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1名,朝鲜-韩国学学院2名,汉语言文化学院1名,外国语学院1名,艺术学院1名,理学院1名,工学院1名,农学院1名,医学院1名,护理学院1名。
    二、评选对象:
    全日制在籍本科生(2012级、2013级)、朝鲜族
    三、评定条件:
    1、道德品质优良,严于律己,乐于助人;
    2、校、院、专业学生干部,且工作成绩突出;
    3、上一学年度获学校三等奖学金及以上;
    4、不得有任何纪律处分;
    5、入学至今,平均学分绩点2.6以上。
    四、准备材料:
    1、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
    2、奖学金审批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
    3、学生成绩证明书(本人提供韩文成绩单—韩文样本参阅附件)
    4、4张照片(一寸)贴在申请表和审批表的左上角
   五、评选程序及要求:
    1、评选采取学生自愿申报,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的办法进行。
    2、各院学工办要认真部署、严格把关,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弄虚作假或把关不严的申报材料,校学生处将取消其评选资格。
    3、推荐名单上报校学生处审核前,必须先在班级或学院范围内予以公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请各学院在4月9日下班前将推荐学生的相关材料报送至校学生处管理科审核,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延边大学学生处 
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