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工办:
根据校奖学金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现将2015年“管理人才奖学金”选拔评定工作的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评选学院:经济管理学院1名,法学院1名,师范学院1名,人文社会科学学院1名,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1名,朝鲜-韩国学学院2名,汉语言文化学院1名,外国语学院1名,艺术学院1名,理学院1名,工学院1名,农学院1名,医学院1名,护理学院1名。
二、评选对象:
全日制在籍本科生(2012级、2013级)、朝鲜族
三、评定条件:
1、道德品质优良,严于律己,乐于助人;
2、校、院、专业学生干部,且工作成绩突出;
3、上一学年度获学校三等奖学金及以上;
4、不得有任何纪律处分;
5、入学至今,平均学分绩点2.6以上。
四、准备材料:
1、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
2、奖学金审批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
3、学生成绩证明书(本人提供韩文成绩单—韩文样本参阅附件)
4、4张照片(一寸)贴在申请表和审批表的左上角
五、评选程序及要求:
1、评选采取学生自愿申报,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的办法进行。
2、各院学工办要认真部署、严格把关,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弄虚作假或把关不严的申报材料,校学生处将取消其评选资格。
3、推荐名单上报校学生处审核前,必须先在班级或学院范围内予以公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请各学院在4月9日下班前将推荐学生的相关材料报送至校学生处管理科审核,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延边大学学生处
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