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工办:
为了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我校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望各学院学工办根据《学生家庭情况调查及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认真做好每学年学生家庭情况调查和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以及其信息的录入、审核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学生家庭情况调查及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附件1)
二、贫困生认定工作基本流程
三、 贫困生认定、信息录入说明及具体操作
1、初次申请贫困生认定的学生,需向评议小组提供《延边大学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认定表》(1份)和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的贫困证明或低保证等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相关证明原件(1份)。同时登陆综合信息门户-本科生奖助贷-学生系统,进行网上申请(申请步骤见附件4)。
已认定为贫困生的学生,在校期间无需重复申请,只需由学院负责每学期定期审查更新信息。若更改贫困等级(困难变为特困和极困),需要学生重新提交认定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步骤与初次申请认定的学生一样)。
2、各学院学工办收集并审核完贫困生生认定纸质材料后将认定结果录入到学生管理系统。信息录入操作见附件5、6、7。
注意事项:
(1)学院管理员用户在学生管理系统中开启辅导员用户家庭情况调查权限后,辅导员用户才能进入系统录入学生信息。
(2)辅导员权限可以增加新生贫困评定数据及老生初评贫困认定数据。
(3)只有学院管理员可以修改老生家庭贫困历史评定数据。
四、 信息录入及审核截止日期
学生申请贫困认定:2014年9月1日—4日
辅导员/学院审核:2014年9月1日—9日
注意事项:辅导员用户、学院管理员用户需按时上报本学院学生家庭贫困评定结果。系统数据库只保存【处理进度】显示为【学生处审核通过】的信息,逾期不报录入数据将清零。
五、 上报材料
认定工作结束后,依据从系统中导出的名单列表做好统计,将学生家庭情况调查汇总表(附件8)加盖公章,于2014年9月5日止上报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至an1032@ybu.edu.cn)
附件1-学生家庭情况调查及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doc
附件2-困难等级说明.doc
附件3-延边大学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认定表.doc
附件4-学生网上申请操作说明.doc
附件5-学院管理员用户开启辅导员用户权限操作说明.doc
附件6-辅导员用户审核、录入信息操作说明.doc
附件7-学院管理员用户审核操作说明.doc
附件8-学生家庭情况调查汇总表.xls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