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本专科生专业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一、指导思想
按照《延边大学学生政治思想与品德定性、定量综合考核方案》、《延边大学综合素质评估办法》和《延边大学奖励及奖学金评选办法》的规定,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各项评估和奖学金评选工作。
二、综合素质评估和奖学金评选工作在学生管理系统上开展,请各学院学工办高度重视,保证测评工作严谨有序。
三、时间安排
1.学生自评综合素质分数时间:3月7日-13日;
2.班级评议小组审核时间:3月14-20日;
3.班级内公示综合素质分数和获奖学生名单时间:3月21-23日;
4.学院学工办审核时间:3月24-25日;
5.学生处审核时间:3月28-29日。
四、注意事项
1.系统已计算智育分数,学生不用操作;
2.智育评估不包含补考、辅修成绩。
附件1:延边大学学生政治思想与品德定性、定量综合考核方案.doc
附件2:延边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估办法.doc
附件3:延边大学学生奖励及奖学金评选办法.doc
附件4:延边大学本专科生网上自评综合素质操作指南.doc
附件5:本专科生查询学期成绩操作指南.doc
附件6:延边大学绩点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办法).doc
学生处
二〇一六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