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 根据《延边大学学生奖励及奖学金评选办法》 ,由各班级、专业认真评选,各学院讨论推荐,学生处进行评审,以下学生、教师、集体符合“三好学生”、“学习优异生”、“优秀学生干部”、“特殊贡献奖”、“学生工作先进个人”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5年11月3日至9日 公示期间,对获奖名单如有异议者请与学生处管理科联系。 联系电话:2732486、2733027 办公室地点:第二食堂312办公室 电子邮箱:xueshengchu@ybu.edu.cn
公示名单.doc 学生处 2015年1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