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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学生家庭情况调查及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5年10月14日 阅读次数:

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学生家庭情况调查及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学工办:

    为了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我校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望各学院学工办根据《学生家庭情况调查及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认真做好每学年学生家庭情况调查和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以及其信息的录入、审核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学生家庭情况调查及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附件1

二、在校生家庭经济情况普查及贫困生认定工作安排

    从本学年开始,在校生家庭经济情况普查及贫困生认定工作,通过学生管理系统(网址:http://219.217.20.100/login.do)进行。因此,各位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学生管理系统,完善个人信息以及相关申请。各学院组织学生做好学生信息输入、审核工作。

    第一阶段:在校生家庭经济情况普查(10月14日-25日)

    普查范围:全体在校本、专科生

    要求:(1)学生完善个人及家庭信息(操作见附件3

          (2)辅导员、学院审核。

    第二阶段:贫困生认定(10月14日-25日)

    1、初次申请贫困生认定的学生

    要求:(1)登陆综合信息门户-学生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具体操作见附件4)。

          (2)学院评议小组根据学生网上申请,审核并进行认定。认定结束之后,将导出学生《***本科生经济情况调查表》和《延边大学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认定表》由学院学工办存档备案。

    2、已认定为贫困生的学生

    在校期间无需重复认定,只需由学院负责每学期定期审查更新信息即可。

    若有贫困生需要重新认定贫困等级(困难变为特困和极困),由学院统一汇总上报学生名单(附件5),学生处同意后,方可重新认定贫困等级。认定步骤与初次申请认定的学生一样,需要提交认定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3、信息录入及审核截止日期

    学生申请贫困认定:2015年10月14日—18日

    辅导员/学院审核:2015年10月18日—25日 

三、上报材料

    认定工作结束后,依据从系统中导出的名单列表做好统计,将学生家庭情况调查汇总表(附件6)加盖公章,于2015年10月28日止上报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至an1032@ybu.edu.cn

 

 附件1-学生家庭情况调查及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doc

 附件2-困难等级说明.doc

 附件3-在校学生(本、专科)维护、完善个人以及家庭情况信息操作方法(学生).doc

 附件4-申请经济困难生认定操作方法(学生).doc

  附件5-重新认定学生名单.xls

  附件6-学生家庭情况调查汇总表.xls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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