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延边大学学生奖励及奖学金评选办法》的相关内容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吉林省政府奖学金参评条件,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学生处评审,现将我校拟获得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吉林省政府奖学金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5年10月12日-10月16日
公示期间,对奖助学金候选人有异议者请与学生处管理科联系。
联系电话:2732486、2733027
办公室地点:第二食堂312办公室
电子邮箱:xueshengchu@ybu.edu.cn
公示名单.doc
学生处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