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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朴文一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6年11月07日 阅读次数:

关于做好2016年“朴文一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学工办:

    根据延边大学奖学金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现将2016年“朴文一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学院:

    师范学院(1名,朝鲜族)、理学院(1名, 非朝鲜族)、人文社会科学学院(1名,非朝鲜族)、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1名,朝鲜族)、外国语学院(1名,朝鲜族)、朝鲜-韩国学学院(1名,朝鲜族)、体育学院(1名,朝鲜族)、汉语言文化学院(1名,朝鲜族)、艺术学院(1名,朝鲜族)、美术学院(1名,朝鲜族)

    二、奖学金额

    5000元

    三、推荐对象:

    在校本科生(师范教育专业2014,2015级学生)

    四、推荐条件:

    1.热爱教师教育事业,愿意从事教师教育事业的师范教育类学生。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3.思想品德优秀,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勇于奉献,见义勇为,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集体意识,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思想积极要求进步。

    4.有强烈的进取精神,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健康乐观。

    5.意志坚强,敢于面对困难,具有积极创新的精神,勤奋睿智,综合素质高。

    6.同等条件下优先奖励家庭经济困难者。

    7.入学至今平均学分绩点3.0以上,必修课无不及格。

    五、时间安排 
    利用学生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和审批。 
    1.学生申请时间:11月7日-11月9日 
    2.辅导员、院系审批时间:11月10日 
    3.学生处审批时间:11月10日 
    4.学生查询结果时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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