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延边大学奖学金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现将2017年“朴杰教育发展基金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工作内容
(一)奖学金
1.名额分配
朝鲜-韩国学学院(朝文、朝鲜语、新闻)2名;法学院(法学)2名;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2名;农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1名;体育学院(体育教育、运动训练)1名;医学院·临床学院(临床医学)2名;药学院(药学、药学制剂)2名;艺术学院(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表演系)2名;中医学院(中医学)1名 。
注:朝鲜族占50%以上
2.评选对象
2015级、2014级在校本科生;
3.评选条件
(1)严于律己,品学兼优,乐于助人,具有奉献精神;
(2)不得有任何纪律处分;
(3)入学至今,平均学分绩点3.0以上;
(4)必修课无不及格。
4.奖学金金额
5000元/人;
(二)助学金
1.名额分配:
朝鲜-韩国学学院(朝文、朝鲜语、新闻)8名;法学院(法学)3名;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5名;农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4名;体育学院(体育教育、运动训练)2名;医学院·临床学院(临床医学)3名;药学院(药学、药学制剂)5名;艺术学院(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表演系)8名;中医学院(中医学)2名。
注:朝鲜族必须占50%以上
2.评选对象
2015级、2014级在校本科生;
3.评选条件
(1)严于律己,品学兼优,乐于助人;
(2)家庭经济困难(提供家庭情况证明);
(3)不得有任何纪律处分;
(4)入学至今,平均学分绩点2.5以上;
(5)必修课无不及格。
4.助学金金额
3000元/人;
二、评选注意事项
1.通过学生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和审批;
2.申请助学金学生需网上上传家庭情况证明;
3.评选时请遵守民族比例和指定专业选拔的要求;
4.遵守公平、公正的推荐申报原则,经审查如有不符评选要求,取消奖助学金资格;
5.朴杰教育发展基金奖助学金不能兼得。
三、申请及审核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时间:5月11日-5月14日 ;
2.辅导员、学院审批时间:5月15日 ;
3.学院公示时间:5月16日-5月18日;
4.学生处审批时间:5月19日 ;
5.校内公示时间:5月22日-5月26日。
四、其他
咨询电话:2732486 联系人:黄老师
延边大学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