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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朴杰教育发展基金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7年05月11日 阅读次数:

各相关学院:

    根据延边大学奖学金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现将2017年“朴杰教育发展基金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工作内容

    (一)奖学金

    1.名额分配

    朝鲜-韩国学学院(朝文、朝鲜语、新闻)2名;法学院(法学)2名;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2名;农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1名;体育学院(体育教育、运动训练)1名;医学院·临床学院(临床医学)2名;药学院(药学、药学制剂)2名;艺术学院(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表演系)2名;中医学院(中医学)1名 。

    注:朝鲜族占50%以上

    2.评选对象

    2015级、2014级在校本科生;

    3.评选条件

    (1)严于律己,品学兼优,乐于助人,具有奉献精神;

    (2)不得有任何纪律处分;

    (3)入学至今,平均学分绩点3.0以上;

    (4)必修课无不及格。

    4.奖学金金额

    5000元/人;

   (二)助学金

    1.名额分配:

    朝鲜-韩国学学院(朝文、朝鲜语、新闻)8名;法学院(法学)3名;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5名;农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4名;体育学院(体育教育、运动训练)2名;医学院·临床学院(临床医学)3名;药学院(药学、药学制剂)5名;艺术学院(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表演系)8名;中医学院(中医学)2名。

    注:朝鲜族必须占50%以上

    2.评选对象

    2015级、2014级在校本科生;

    3.评选条件

    (1)严于律己,品学兼优,乐于助人;

    (2)家庭经济困难(提供家庭情况证明);

    (3)不得有任何纪律处分;

    (4)入学至今,平均学分绩点2.5以上;

    (5)必修课无不及格。

    4.助学金金额

    3000元/人;

    二、评选注意事项

    1.通过学生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和审批;

    2.申请助学金学生需网上上传家庭情况证明;

    3.评选时请遵守民族比例和指定专业选拔的要求;

    4.遵守公平、公正的推荐申报原则,经审查如有不符评选要求,取消奖助学金资格;

    5.朴杰教育发展基金奖助学金不能兼得。

    三、申请及审核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时间:5月11日-5月14日 ;

    2.辅导员、学院审批时间:5月15日 ;

    3.学院公示时间:5月16日-5月18日;

    4.学生处审批时间:5月19日 ;

    5.校内公示时间:5月22日-5月26日。

    四、其他

    咨询电话:2732486  联系人:黄老师  

 

 

延边大学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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