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延边大学奖学金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现将2018年“朴杰教育发展基金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工作内容
(一)奖学金
1.名额分配
师范学院(教育技术学、心理学、小学教育、学前教育)2名;美术学院(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美术学、服装与服饰设计)2名;护理学院(护理学)1名;理学院(化学、物理、数学、地理)2名;语言文化学院(汉语言、汉语国际教育)1名朝鲜族;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汉语言文学、历史学、社会学、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思想政治教育)1名朝鲜族;外国语学院(英语、日语、俄语)2名;工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数字媒体技术、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建筑学)2名;体育学院(体育教育、运动训练)1名;艺术学院(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表演)2名。
注:朝鲜族占50%以上
2.评选对象
2016级、2015级在校本科生;
3.评选条件
(1)严于律己,品学兼优,乐于助人,具有奉献精神;
(2)不得有任何纪律处分;
(3)入学至今,平均学分绩点3.0以上;
(4)必修课无不及格。
4.奖学金金额
5000元/人;
(二)助学金
1.名额分配:
师范学院(教育技术学、心理学、小学教育、学前教育)4名;美术学院(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美术学、服装与服饰设计)4名;护理学院(护理学)4名;理学院(化学、物理、数学、地理)4名;语言文化学院(汉语言、汉语国际教育)4名;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汉语言文学、历史学、社会学、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思想政治教育)4名;外国语学院(英语、日语、俄语)4名;工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数字媒体技术、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建筑学)4名;体育学院(体育教育、运动训练)4名;艺术学院(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表演)4名。
注:朝鲜族必须占50%以上
2.评选对象
2016级、2015级在校本科生;
3.评选条件
(1)严于律己,品学兼优,乐于助人;
(2)家庭经济困难(提供家庭情况证明);
(3)不得有任何纪律处分;
(4)入学至今,平均学分绩点2.5以上;
(5)必修课无不及格。
4.助学金金额
3000元/人;
二、评选注意事项
1.通过学生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和审批;
2.申请助学金学生需网上上传家庭情况证明;
3.评选时请遵守民族比例和指定专业选拔的要求;
4.遵守公平、公正的推荐申报原则,经审查如有不符评选要求,将取消奖助学金资格;
5. 朴杰教育发展基金奖助学金不能兼得。
三、申请及审核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时间:5月7日-5月9日 ;
2.辅导员、学院审批时间:5月10日 ;
3.学院公示并提交材料时间:5月11日-5月15日;
4.学生处审批时间:5月11日 ;
5.校内公示时间:5月16日-5月18日。
四、学院上报材料要求
1.成绩单:上报加盖校教务处章的正规成绩单。
2.申请表和家庭情况证明: 审核通过的学生申请表和家庭情况证明1份。
3.汇总表:汇总表名单与成绩单、申请表和家庭情况证明次序要一致。
五、其他
咨询电话:2732486
联系人:黄老师
学生处
二〇一八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