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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朴玉莲贫困生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8年09月28日 阅读次数:

各学院:

 根据延边大学朴玉莲教育发展基金会的工作安排,现将2018年度“朴玉莲贫困生助学金”选拔评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名额分配及金额

1.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档案调入我校者)。

2.名额共50名。其中,2017年度已获得朴玉莲贫困生助学金的各学院27名研究生和本科期间获得朴玉莲贫困生助学金并考入我校2018级硕士的8名研究生将继续获得资助,直至研究生正常毕业。余下15个名额,将在综合考虑各学院继续获得资助的情况下,根据研究生在籍人数(档案调入我校者)的比例确定。今年获得朴玉莲贫困生助学金的研究生将连续获得资助,直至研究生正常毕业。各学院名额具体分配如下:

朝汉文学院、医学院各2名;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药学院、法学院、艺术学院、师范学院、体育学院、工学院、护理学院、理学院各1名。

3.金额:每年5000元/人。

    二、评选条件

1.家庭经济条件特别贫困(其中建档立卡、低保、孤儿、残疾优先考虑)。

2.学习成绩优秀,无不及格科目。

3.无任何纪律处分。

    三、上报材料

1.朴玉莲贫困生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三份(附件1)

    2.成绩单(学院出具并盖公章)

3.贫困证明复印件

    4.统计表盖公章,一式一份(附件2)

    5.申请表及统计表电子版(学院汇总后)发送至21476100@qq.com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1.各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要认真部署、严格把关,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弄虚作假或把关不严的材料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2.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委员会评审确定本学院研究生名单后,应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如公示无异议,学院将名单和相关材料报送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生工作部)进行复审,复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3.请各学院于10月12日上午11点前将推荐人选及相关材料报送至研究生工作部,因漏报或逾期不报的,不再补办。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2733240

 

                 

                              

                          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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