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根据《延边大学学生政治思想与品德定性、定量综合考核方案》、《延边大学综合素质评估办法》和《延边大学奖励及奖学金评选办法》的规定,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各项评估和奖学金评选工作。
二、综合素质评估和奖学金评选工作需在学工系统(或今日校园APP-我的大学-学工)上进行,请各学院学工办高度重视,保证测评工作严谨有序。
三、准备工作
1.请各学院学工办在学工系统维护设置院系附加分项,操作手册见附件4;
2.辅导员维护设置评选班级管理,操作手册见附件5;
四、时间安排
1.学院和辅导员准备时间:3月13日-14日
2.学生自评综合素质分数时间:3月15日-20日;
3.辅导员审核时间:3月15日-25日;
4.学院学工办审核时间:3月25日-26日;
5.学生处审核时间:3月27日;
6.公示时间:3月28日-4月3日
五、注意事项
1.智育评估不包含辅修成绩。
2.咨询: 孙老师 QQ:771324524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