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延边大学奖学金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现将2019年 “蓝英奖学金”选拔评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6级、2017级 本专科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乐于助人;
2.学科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竞争意识;
3.平均学分绩点2.8以上(含2.8),必修课无不及格;
4.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必备条件);
5. 无有任何纪律处分。
三、奖学金金额及名额
1.金额:3000元/人
2.名额:共20名,具体分配如下:
学院 |
名额 |
学院 |
名额 |
理学院 |
2 |
外国语学院 |
8 |
工学院 |
2 |
医学院 |
1 |
经济管理学院 |
2 |
科技学院 |
2 |
朝汉文学院 |
1 |
药学院 |
1 |
珲春校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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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时间安排
利用新学工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和审批。
1.学生申请时间:5月31日-6月2日;
2.辅导员、院系审批时间:6月3日-6月4日;
3.院内公示时间:6月5日-6月10日;
3.学院上报材料时间:6月11日;
4.学生工作部(处)审核时间:6月12日;
5.公示时间:6月13日-6月19日
五、学院上报材料要求
1.成绩单:上报加盖校教务处章的正规成绩单1份;
2.申请表:学院初评通过的学生自行导出的申请表1份;
3.汇总表:汇总表名单与成绩单和申请表的次序要一致。
咨询电话:2732360
联系人:黄一娜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