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根据2019年修订的《延边大学学生政治思想与品德定性、定量综合考核方案》、《延边大学综合素质评估办法》和《延边大学奖励及奖学金评选办法》(见附件1,2,3)的规定,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各项评估和奖学金评选工作。
二、综合素质评估和奖学金评选工作需在学工系统(或今日校园APP-我的大学-学工)上进行,请各学院学工办高度重视,保证测评工作严谨有序。
三、时间安排
1.学生自评综合素质分数时间:9月26日-10月7日;
2.辅导员审核时间:9月26日-10月9日;
3.学院学工办审核时间:10月8月-9日;
4.学校审核时间:10月9日;
5.公示时间:10月10日-16日
四、注意事项
1.智育评估不包含辅修成绩。
2.学生综合测评实行2019年7月修订的《延边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估办法》,原《延边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估办法》(2015年8月)废止。
3.系统操作咨询: 孙老师(QQ:771324524) 其他咨询:安老师(2733027)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