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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朴文一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9年12月05日 阅读次数:

各相关学院学工办:

根据延边大学奖学金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现将2019年“朴文一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名额分配

学院

名额

朝汉文学院

1

理学院

1

美术学院

1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1

师范学院

2

体育学院

1

外国语学院

1

艺术学院

1

珲春校区

1

二、申请范围及条件

    1.师范教育专业在校2018级、2017级本科生;

    2.热爱教师教育事业,愿意从事教师教育事业的师范教育类学生;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4.思想品德优秀,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勇于奉献,见义勇为,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集体意识,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思想积极要求进步;

    5.有强烈的进取精神,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健康乐观;

    6.意志坚强,敢于面对困难,具有积极创新的精神,勤奋睿智,综合素质高;

    7.同等条件下优先奖励家庭经济困难者;

    8.入学至今平均学分绩点3.0以上,必修课无不及格。

三、奖学金金额

    5000元/人;

四、时间安排

利用延边大学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网上申请和审批。

1.学生申请时间:12月5日-12月8日;

2.辅导员、院系审批时间:12月9日;

3.学院公示时间:12月10日-12月12日;

4.学院上报材料:12月10日;

5.学生工作部(处)审批时间:12月11日 ;

    6.校内公示时间:12月13日—12月19日。

五、上报材料要求

1.成绩单:加盖校教务处公章的正规成绩单1份;

2.申请表:学院初评通过的学生自行导出的申请表1份;

3.汇总表:由学院权限导出的汇总表名单,与佐证材料、成绩单和申请表的次序保持一致。

六、其他

咨询电话:2732360

联系人:黄一娜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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