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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本专科生专业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0年09月24日 阅读次数:

一、指导思想

根据2020年修订的《延边大学学生政治思想与品德定性、定量综合考核方案》、《延边大学综合素质评估办法》和《延边大学奖励及奖学金评选办法》(见附件1,2,3)的规定,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各项评估和奖学金评选工作。

二、综合素质评估和奖学金评选工作需在学工系统(或今日校园APP-我的大学-学工)上进行,请各学院学工办高度重视,保证测评工作严谨有序。

三、时间安排

1.学生自评综合素质分数时间:9月24日-9月27日;

2.辅导员审核时间:9月28日为止;

3.学院学工办审核时间:9月29日为止;

4.学院公示时间:9月30日

5.学校审核时间:10月4日;

6.公示时间:10月5日-10月9日。

四、注意事项

1.智育评估不包含辅修成绩。

2.因新冠疫情时期情况特殊,本次综合测评智育评估不包含2019-2020(2)缓考、重修成绩。

3.交换生须于9月27日前到教务处进行学分转换。

4.咨询:学生工作部(处)管理科,2732486

 

附件1:《延边大学学生政治思想与品德定性、定量综合考核方案》

附件2:《延边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估办法》

附件3:《延边大学学生奖励及奖学金评选办法》

附件4:《学工综合测评使用手册(教师版)》

附件5:《学工综合测评使用手册(学生版)》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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