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延边大学奖学金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现将2020年“郑判龙助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名额分配
序号 |
学院 |
名额 |
1 |
理学院 |
1 |
2 |
工学院 |
1 |
3 |
经济管理学院 |
1 |
4 |
师范学院 |
1 |
5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1 |
6 |
法学院 |
1 |
7 |
朝汉文学院 |
1 |
8 |
外国语学院 |
1 |
9 |
体育学院 |
1 |
10 |
医学院 |
2 |
11 |
农学院 |
1 |
12 |
艺术学院 |
1 |
13 |
科技学院 |
2 |
14 |
护理学院 |
1 |
15 |
美术学院 |
1 |
16 |
药学院 |
2 |
17 |
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 |
1 |
二、评选对象
在校本科生(2020级除外) 。
三、评选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必备条件);
2.入学至今平均学分绩点2.0以上(含2.0),必修课无不及格;
3.不得有任何纪律处分。
四、助学金金额
5000元/人。
五、时间安排
利用延边大学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网上申请和审批。
1.学生申请时间:10月16日-10月19日
2.辅导员、院系审批时间:10月20日
3.学院公示时间:10月21日-10月23日;
4.学院上报材料:10月26日;
5.学生工作部(处)审批时间:10月27日 ;
6.校内公示时间:10月28日—11月3日。
六、上报材料要求
1.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佐证材料1份;
2.成绩单:加盖校教务处公章的正规成绩单1份;
3.申请表:学生自行导出的申请表1份;
4.汇总表:由学院权限导出的汇总表名单,与佐证材料、成绩单和申请表的次序保持一致。
七、其他
咨询电话:2732360
联系人:黄一娜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