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保障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学院组织本学院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收集2020年度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单,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录入工作。同时,各位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本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将2020年度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单上交到各学院学工办,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录入回执。
一、助学贷款回执单
1.回执单类型:
(1)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
(2)其他银行助学贷款(如黑龙江银行等);
(3)信用社助学贷款(如河北省助学贷款)。
2.说明:
(1)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回执单
该银行助学贷款回执单标题为《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请学生按照样本在回执单填写个人信息之后上交到本学院学工办。(回执录入操作说明见附件1)
(2)其他银行或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单
该类助学贷款回执单无固定标题。该类回执单,要求学生在回执单中填写个人学号、联系电话、学费、住宿费后直接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食堂3楼320室)签字盖章。
二、工作要求
1.由学院统一在网上进行回执录入,回执录入工作完毕后学院将回执统计表(见附件2)分别于10月10日止(老生回执统计表)、11月1日止(新生回执统计表)报送至资助科,学生回执单留存在学院待本年度贷款发放之后销毁。
2.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录入截止分别于10月10日(老生)、11月1日(新生),若逾期学生则无法获得助学贷款。因此,望各学院按照要求,在指定时间内上报材料。
学院咨询:各学院学工办
学校咨询:资助科 2732360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