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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评审工作的通知(研究生)
2020年07月15日 阅读次数:

各学院:

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关于《2020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20]3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将2020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名额及金额

1.2018、2019级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

2.名额1名。各学院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研究生。

3.金额:10000元/人。

二、评选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五种能力);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①理、工、农、医类研究生须以延边大学名义(研究生为第一作者,不包括共同第一作者)在SCI、EI上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②哲学社会科学类研究生须以延边大学名义(研究生为第一作者,不包括共同第一作者)在CSSCI上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

4.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6.近三年内已获得宝钢教育奖者不可重复申报。

三、评选办法

申报、审批、公示全部都在网上进行。具体线上申请流程请参考附件3

四、申报材料及审核时间安排

1、研究生在延边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提交申请。下载并填写《宝钢优秀学生奖评审表》(附件1),以压缩包形式上传《评审表》、论文扫描件、论文网上检索截图、成绩单等佐证材料:7月15日-17日

2、学院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并审批后,线上公示3天:7月18日-23日

3、学院上报电子版材料:7月24日

上报材料:(1)《评审表》及相关佐证材料;(2)附件2《宝钢优秀学生奖申请者汇总表(研究生)》。邮箱:21476100@qq.com

4、延边大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评审并公示:待定

五、其他事项

各学院要严格审核参评学生评审材料,认真组织评选,按评审要求按时完成审核及推荐工作。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附件1:宝钢优秀学生奖评审表

附件2:《宝钢优秀学生奖申请者汇总表(研究生)》

附件3:网上申请奖学金操作指南(研究生)

                            研究生工作部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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