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根据2020年修订的《延边大学学生政治思想与品德定性、定量综合考核方案》《延边大学综合素质评估办法》及《延边大学奖励及奖学金评选办法》(见附件1,2,3)的规定,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各项评估和奖学金评选工作。
二、综合素质评估和奖学金评选工作需在学工系统(或今日校园APP-我的大学-学工)上进行,请各学院学工办高度重视,保证测评工作严谨有序。
三、时间安排
1.学生自评综合素质分数时间:3月30日-4月2日;
2.辅导员审核时间:3月30日-4月7日;
3.学院学工办审核时间:4月8日;
4.学院公示时间:4月9日-4月11日;
5.学校审核时间:4月12日-4月13日;
6.公示时间:待定。
四、注意事项
1.智育评估不包含辅修、重修成绩。
2.综合测评智育评估不包含2020-2021(1)重修成绩。
3.交换生请4月2日止及时到教务处进行学分转换。逾期未转换学分影响综合测评,不予受理。
4.系统操作咨询:朴老师(QQ:771324524)
其他咨询:安老师-2733027,曹老师-2732486
附件1:《延边大学学生政治思想与品德定性、定量综合考核方案》
附件2:《延边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估办法》
附件3:《延边大学学生奖励及奖学金评选办法》
附件4:《学工综合测评使用手册(教师版)》
附件5:《学工综合测评使用手册(学生版)》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