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延边大学教育基金会“助梦起航”贫困生资助活动的工作安排,现将有关2022年度“助梦起航”贫困生资助活动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一)贫困生资助
1.名额分配
序号 |
学 院 |
名额(21级本科生) |
1 |
经济管理学院 |
2 |
2 |
朝汉文学院 |
2 |
3 |
师范学院 |
2 |
4 |
法学院 |
2 |
5 |
外国语学院 |
2 |
6 |
艺术学院 |
2 |
7 |
美术学院 |
2 |
8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2 |
9 |
理学院 |
2 |
10 |
工学院 |
2 |
11 |
体育学院 |
2 |
12 |
农学院 |
2 |
13 |
医学院 |
2 |
14 |
药学院 |
2 |
15 |
护理学院 |
2 |
16 |
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 |
2 |
17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2 |
2.评选对象
2021级全日制本科生。
3.奖励金额
每人一台平板电脑(价值3399元)。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党和国家,遵守法律、社会公德和校规;
(二)勤奋好学、积极上进、品行优良;
(三)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必备条件);
(四)学习成绩平均学分绩点为2.5(含2.5)以上,无挂科;
(五)不得有任何纪律处分。
三、时间安排
利用延边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进行网上申请和审批http://portal.ybu.edu.cn。
1.学生申请时间:11月14日-11月16日
2.辅导员、院系审批时间:11月17日
3.学院公示时间:11月17日-11月21日
4.学院上报材料:11月22日
5.学生工作部(处)审批时间:11月23日
6.校内公示时间:11月24日-11月30日
四、学院上报材料要求
1.申请表:学生自行导出的申请表1份;
2.成绩单:加盖校教务处公章的正规成绩单1份;
3.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佐证材料1份;
4.汇总表:由学院权限导出的汇总表名单,与佐证材料、成绩单和申请表的次序保持一致。
五、其他
咨询电话:2732360
联系人:黄一娜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