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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本科生“延边大学张杰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3年04月04日 阅读次数:

根据资助方与我校的相关协议内容,现将2023年度本科生“延边大学张杰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评选对象

2022级本科生

二、评选办法

1.个人申请。学生本人通过延边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进行网上申请http://portal.ybu.edu.cn

2.学院推荐。每个学院推荐1名学生作为参评候选人,并在学院内对参评候选人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应在学院内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后如无异议将评选结果及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处)。

3.学校审核。学生工作部(处)对学院上报的初选结果进行审核,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标准,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课外活动、家庭经济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差额评选,从中选拔1名学生作为“延边大学张杰奖助学金”建议人选,在学校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至资助方审定。

三、评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必备条件),特别困难学生优先;

6.在校期间学分绩点2.8以上(含2.8),必修课无不及格;

7.不得有任何纪律处分。

注:获该奖助学金者在校期间均符合以上条件,将持续资助至毕业年级为止。

四、奖学金金额

5000元/人

五、时间安排

利用延边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进行网上申请和审批http://portal.ybu.edu.cn

1.学生申请时间:4月4日-4月6日

2.辅导员、院系审批时间:4月7日

3.学院内公示时间:4月7日-4月11日

4.学院上报材料:4月12日

5.学生工作部(处)审核时间:4月13日-4月14日

6.校内公示时间:4月17日-4月21日

六、学院上报材料要求

1.申请表:学生自行导出的申请表1份;

2.成绩单:加盖校教务处公章的正规成绩单原件1份;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证明材料1份;

4.其他相关证书、证明的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5.汇总表:由学院权限导出的汇总表名单,并加盖学院公章。

七、其他

咨询电话:2732360,2732560

联系人:黄一娜  梁爽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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