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资助方与延边大学的相关协议内容,现将2024年度本科生“崔贞玉助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名额分配
注明:
1.一类助学金:资助单次;
2.二类助学金:凡是符合评选要求,持续资助到本科毕业为止,如考上延边大学的研究生,持续资助到研究生毕业为止;
3.2023年度共有42名本科生获得二类助学金,其中13名学生符合2024年度续发资格,可持续进行资助。
二、评选对象及评选条件
一类助学金:
1.严于律己,品学兼优,乐于助人,具有奉献精神;
2.2021级、2022级、2023级全日制本科生;
3.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必备条件);
4.学习成绩优异,入学至今平均学分绩点2.5以上(含2.5),必修课无不及格;
5.不得有任何纪律处分。
二类助学金:
1.严于律己,品学兼优,乐于助人,具有奉献精神;
2.2020级、2021级、2022级、2023级全日制本科生;
3.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必备条件);
4.学习成绩优异,入学至今平均学分绩点2.5以上(含2.5),必修课无不及格;
5.不得有任何纪律处分。
注明:各学院少数民族学生比例不得少于50%。
三、助学金金额
一类助学金:5000元/人
二类助学金:3000元/人
四、时间安排
利用延边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进行网上申请和审批。
http://portal.ybu.edu.cn/
1.学生申请时间:4月12日-4月15日;
2.辅导员、院系审批时间:4月16日;
3.学院公示时间:4月17日-4月19日;
4.学院上报材料:4月22日;
5.延边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审批时间:4月22日-4月23日;
6.校内公示时间:4月24日-4月29日。
五、学院上报材料要求
1.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佐证材料1份;
2.成绩单:加盖校教务处公章的正规成绩单1份;
3.申请表:学生自行导出的申请表1份;
4.汇总表:由学院权限导出的汇总表名单,与佐证材料、成绩单和申请表的次序保持一致。
5.评审情况报告:纸质版评审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基本情况。
此资助项目的解释权归延边大学教育基金会。
如有项目咨询请联系
电话:2732524
联系人:尹华
评选事宜咨询请联系
电话:2732360
联系人:黄一娜
延边大学教育基金会 延边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