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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
2025年05月27日 阅读次数:

为做好我校贷款毕业学生贷后管理工作,保障毕业研究生顺利完成贷款毕业确认流程;同时,落实2025年度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贷款毕业研究生毕业确认工作

1.毕业确认对象为2025届毕业,且有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借款的研究生(以下简称毕业生);

2.继续攻读学位的毕业生,须及时联系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还款计划变更相关工作,以便在读书期间可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政策;

3.请各学院使用数字口令卡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为毕业生进行毕业确认,并打印《毕业学生列表》及《毕业确认表》,要求学生在《毕业确认表》上签字捺印确认。《毕业确认表》按照导出的《毕业生列表》顺序排序后上报。《毕业确认表》要求一式两份,一份报送至研究生管理科归档,一份由学生本人保存(见附件1)。

二、助学贷款本金延期偿还工作

(一)延期范围

2025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借款学生2025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高校助学贷款)本金,经借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延期后的还款日为2026年的同月同日。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

如果借款学生因成功申请了本金延期偿还,导致延期偿还日晚于相应《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内最后一年的本金偿还日(即合同到期日),则合同到期日自动顺延至延期偿还日,原合同到期日应偿还的本息需于延期后的还款日偿还,相应新增利息也需由借款学生于延期偿还日一并偿还。

(二)申请流程

国家开发银行已在学生在线系统、国家助学贷款APP(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可使用)开通线上申请渠道。学生需在《借款合同》等文件约定的2025年偿还日前提交本金延期偿还申请;申请提交后,无需审批,即日生效,不可撤销。本金延期偿还申请成功后,借款学生的还款计划发生变更,学生应按照变更后的还款计划偿还本金(仍可进行提前还款)。未申请本金延期偿还的学生,仍按照《借款合同》等文件的约定正常还款。

三、助学贷款利息减免政策宣传

2025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借款学生2025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具体是指2025年计息周期(20241221日至20251220日)内的新增应收自付利息(含新增应收罚息)。

助学贷款系统将自动免除免息范围内的利息(含罚息),学生可于41()后在学生在线系统、国家助学贷款APP(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可使用)查询免息后的应还金额。

202511331日之间学生已偿还的免息范围内的利息及罚息由国家开发银行组织开展退息(在此期间已结清的助学贷款学生也享受本次政策)

四、相关要求

请各学院指导毕业生离校前,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以下简称学生在线系统)完成毕业信息确认、关键信息变更及支付宝实名认证等工作。告知学生须记好学生在线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养成定期登录的习惯。如果工作单位有变化,变更联系方式、联系人,要及时登录系统修改有关信息(见附件1)。

五、材料报送

有贷款项目毕业生毕业确认:于530日前报送《毕业确认表》纸质版(签字捺印)、《毕业生列表》及《2025年贷款毕业生关键信息变更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

请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上材料报送至研究生管理科(成教楼415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0000008712@ybu.edu.cn

六、其他

咨询电话:0433-2436485

联系人:孙雯雯

附件:

1. 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及学院负责人操作流程

2. 提前还款须知

3. 2025年贷款毕业生关键信息变更汇总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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