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观“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
图片展的通知
各学院学工办、团委:
今年4月15日是《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精神,提高广大师生的国家安全意识,营造“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浓厚校园舆论氛围,根据国家、省、州有关文件精神,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延边州国家安全局主办,学校宣传部、保卫处承办的“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图片展将于4月12日在我校展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出时间
2016年4月12日至4月18日
二、展出地点
学校办公楼北侧宣传橱窗和学校二食堂南侧宣传橱窗。
三、参观学习方式
各学院根据教学实际自行组织师生到学校办公楼北侧宣传橱窗参观学习,届时国家安全部门、新闻媒体进校园共同参观学习。各学院参观学习影像资料自行收集保存,以此作为年度安全教育考核验收材料。
四、活动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按照分工及时安排参观学习,确保学习任务落实落地,收到实效。
2、各学院要进一步提高对“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推进落实全员参观学习。
在图片展活动中遇有可疑情况及人员或其他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向学校主管部门汇报。
延边大学学生工作部
共青团延边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