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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的通知
2023年12月26日 阅读次数:

延大教发〔2023〕72号

为进一步规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管理,严格把好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关,结合教育部审核评估要求,现增加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中期检查、指导记录等过程管理环节,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内容说明

(一)任务书:在毕业论文(设计)完成选题后,由指导教师提交,针对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提出毕业论文(设计)的主要内容及要求;

(二)中期检查:在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开题后,由学生提交,针对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展情况、已完成的工作以及下一步拟进行的工作进行填报;

(三)指导记录:由学生提交,融汇整个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过程中指导教师对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过程,整个文档要求有15条指导记录;

二、时间要求

(一)任务书: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10日15:00

(二)中期检查: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3月12日15:00

(三)指导记录:在毕业论文提交最终稿前提交15条指导记录

三、其他

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教学的重要环节,是学生综合素质与实践能力培养效果的全面检验,是学生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审核评估重点调阅材料,请各学院做好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工作。

学院在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学工作中如遇到疑点和问题,请及时和学校教务处联系。

联系电话:273-2614 (实践教学管理科)


教务处

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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