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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厅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出差不得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和通行贵宾通道的通知》的通知
2013年11月01日 阅读次数:

关于转发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厅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出差不得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和通行贵宾通道的通知》的通知

全校各部门:

现将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厅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出差不得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和通行贵宾通道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厅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出差不得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和通行贵宾通道的通知

延边大学学校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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