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工办:
    根据韩国丹石奖学会的通知和校奖学金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现将2013年度“丹石奖学金”选拔评定工作的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评选学院及名额分配:
    经济管理学院(2名)、法学院(1名)、师范学院(1名)、朝鲜-韩国学学院(2名)、艺术学院(1名)、美术学院(1名)、人文社会科学学院(2名)、理学院(2名)、工学院(2名)、农学院(2名)、医学院(1名)、药学院(1名)、护理学院(1名)。
    二、评选对象:
    全日制在籍本科生(2011级、2012级)
    三、评定条件:
    1、道德品质优良,严于律己,乐于助人;
    2、学科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竞争意识;
    3、家庭经济困难(首要条件);
    4、入学至今,平均学分绩点2.8以上。
    5、不得有任何纪律处分;
    6、一学年度内,本奖学金不得与大额奖学金兼得。
    四、准备材料:
    1、奖学金申请书(一式二份,一律手写)
    2、家庭环境调查书(一式二份,一律手写)
    3、照片规格(3*4CM),红底2张。
    五、评选程序及要求:
    1、本次评选采取学生自愿申报,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的办法进行。
    2、各院学工办要认真部署、严格把关,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弄虚作假或把关不严的申报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评选资格。
    3、各院在获奖学金学生名单上报校学生处审核前,必须首先在班或院范围内予以公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应奖学金设立方要求,请各学院于10月15日下之班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校学生处管理科审核,因漏报或逾期不报的,不再补办。
 
附件:填表说明:申请表、家庭情况调查表.doc(不可更改格式)
      申请表、 家庭情况调查书.doc
      联系人:韩庆万              联系电话:2733027
                                                                                         延边大学学生处
                                                                                        201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