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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省四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公告
2016年03月22日 阅读次数:

四平市委组织部将于3月27日(周日)13:30,在二食堂三楼小剧场举行宣讲及面试,

有意向参加的同学请务必于3月25日中午前将电子版简历发至邮箱:jiuyezhongxin@ybu.edu.cn。

(邮件标题格式:应聘四平市事业单位(姓名,学历,专业))


2016年吉林省四平市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硕士、博士研究生公告
 

 

四平位于辽、吉、内蒙三省区交界处,南接沈阳,北靠长春,交通便捷,铁路、公路四通八达,是京哈线上重要节点城市,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卫生城、国家园林城、中国换热器城,国家先进装备制造业示范基地、国家食品产业示范基地,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城市,中国优质玉米之都。当前,四平迎来了国家新一轮振兴东北的战略机遇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才,把人才作为推动“十三五”发展的重要动力。

根据《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期间严格执行空编管理及公开招聘人员规定的意见的通知》(吉厅字〔20123号),以及《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精神,四平市政府决定面向全国招聘急需紧缺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人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四平市事业单位招聘硕士、博士研究生10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318日至1998318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318日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1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2016年毕业生(20171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16年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登陆信息发布网站,下载并填写报名表,由招聘领导小组共同受理。 

(二)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645日至47日。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邮件发送报名表(附件2)电子文档到sprcb@qq.com。(邮件主题注明“应聘XX单位XX岗位—姓名)。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无效。

3. 报考人员在面试前资格复查时必须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资格复查的时间为201648日。地点:吉林省四平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四平市铁西区八道街)。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四、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www.siping.gov.cn)、四平人才工作网(www.sprc.gov.cn)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0171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

八、政策待遇

依据《中共四平市委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攻坚计划的意见》(四发〔20162号)规定,引进人才应与我市签订6年服务期合同,引进后享受以下政策。

1、编制待遇。给予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2、生活补贴。对事业单位引进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分别给予12万元、15万元生活补贴。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6年内发放完毕。

3、住房补贴。6年服务期内,对由域外引进的硕士、博士研究生,确需租房的,免费提供高层次人才公寓,公寓未建成前,提供每月600元租房补贴,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6年服务期内以本人身份在四平购房的,6年服务期满后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给予一次性10万元购房补贴。

4、职级职称。根据本人意愿,可自主选择在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选择管理岗位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分别按八级职员、七级职员核定工资待遇。选择专业技术岗位的,按照相应职称聘任(可超岗聘任)。暂时没有职称的,可选择管理岗位,待取得职称后可再调剂到专业技术岗位并按照相应职称核定工资待遇。

5、调任提拔。引进人才纳入副县(处)级后备干部队伍管理。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可择优调任到公务员岗位任职;特别优秀的,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任职资格条件的,适时推荐提拔为副县(处)级工作岗位。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 //hrss.jl.gov.cn)、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jlzkb.com)、吉林人才网(www.jlrc.com.cn)、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www.siping.gov.cn)、四平人才工作网(www.sprc.gov.cn)为本次公告的发布网站。

四平人才工作网(www.sprc.gov.cn)为本次招聘工作网站,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报名咨询电话: 04343648556       18304345711

报名仲裁电话: 04343648556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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