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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开展延边大学2016年学生就业能力素质拓展训练的通知
2016年04月13日 阅读次数:

为了继续进一步做好学生就业工作,将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提高高校“双困生”就业能力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吉教联【200857)文件精神落到实处,按照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统一安排,我校将于2016422-24日,进行下半年就业能力素质拓展训练,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和方式

   1、培训时间

   第四期:422-24日,120人,朝鲜族学生,2个班级;

   2、培训地点:延边大学,具体培训教室待通知。

   3、培训方式:省就业指导专家进行授课(省就业指导中心派)授课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二、报名方式和培训范围

   各学院进行宣传动员,布置学生就业能力素质拓展训练的相关工作,各学院学工办按照分配名额负责遴选。具体要求如下:

    1、培训对象:2017年毕业的朝鲜族学生,家庭困难、就业困难的学生优先。

    2、培训名额按照学院人数比例分配(见下附表),各学院要兼顾到各专业的学生。

    3、遴选学生要做到客观、公正、公平和规范,上报后进行公示。

    4、各学院将参与培训学生名单填写在《吉林省高校学生就业能力拓展训练学员名单汇总表》中,信息一定要完整、准确(用于打印证书和保险),并以电子版的形式于418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汇总表发到邮箱(cmshao@ybu.edu.cn)中,上报数据要准确,上报后原则上不允许调整。

    5、培训名单确定后,学生填写《吉林省高校学生就业能力拓展训练登记表》(一式两份),《学员培训调查表》(一份)。

   6、上报名单前学院学工办为学员做好心理筛查、健康筛查,学生认真填写《心理筛查表》(一份),以保证学员在培训期间不出现心理问题和重大健康问题。

   7、各类纸质材料请于418日前送到二食堂二楼316室,联系电话:2732024,联系人:邵老师。

三、培训工作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培训工作,积极配合省就业中心的各项工作,加强对培训学生的管理,做好培训效果的反馈工作和就业率统计工作。

    2、学生按照省就业中心要求填写《吉林省高校学生就业能力拓展训练登记表》(一式两份);《学员培训需求调查表》(一份);《心理筛查表》(一份);

   3、培训学员报到时上交一份个人求职简历(A4纸打印),并携带电子版,以便指导教师指导和面试使用。

    4、培训期间学员需要严格遵守培训的相关规定,不准缺课、不迟到、不早退,如有违反规定,不予发放证书。

5、此项培训证书纳入到各学院课外培养学分计划中。

                                                       

                                延边大学教务处

                                延边大学学生处

                              延边大学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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