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届毕业生求职补贴的通知
广大应届毕业生:
根据吉林省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关于做好2016届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吉人才字[2016]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对2016届毕业生求职补贴的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2016届毕业生(本专科生及研究生);
2、有身体残疾的2016届毕业生;
3、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2016届毕业生;
二、申报材料
1、下载《吉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并如实填写;
2、《求职补贴申请表》打印三份(A4纸)并张贴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
3、申报对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A4纸);
4、申报对象姓名开户的银行卡(使用学校统一办理的银行卡)复印件三份(A4纸),银行卡复印件的正下方分三行标注:户名、开户行和卡号;
5、申报对象1需另外提供:低保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三份(A4纸),其中:省内毕业生必须提供低保证;省外毕业生可提供低保证或者低保存折(必须同时具备当地民政部门开具的低保证明);
6、申报对象1需另外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三份(A4纸),复印内容为低保证持有者页码与本人页码,以证明两者的关系;
7、申报对象2需提供:本人残疾证及复印件三份(A4纸);
8、申报对象3需提供: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确认表(下载方法见附件);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11—22日 工作日13:30—17:00办理,其他时间不予审核,逾期将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学生二食堂323室)
四、公开公示
1、公示时间:预计2016年5月30日前
2、公示网站:延边大学就业网站、延边大学门户网站
3、公示电话:0433-2732072(就业中心)、0433-2879098(延边州人才)
五、报送核准发放
1、学校统一向延边州人才报送,不接待个人报送;
2、延边州人才向延边州财政局报送核准;
3、延边州财政局向毕业生发放求职补贴款;
六、咨询与举报
延边大学招生就业处:0433-2732072(咨询)
延边州人才服务中心:0433-2879098(监督、举报)
七、相关事宜请认真核实,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