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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6届毕业生求职补贴的通知
2016年04月14日 阅读次数:

关于组织申报2016届毕业生求职补贴的通知

 

广大应届毕业生:

    根据吉林省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关于做好2016届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吉人才字[2016]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对2016届毕业生求职补贴的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2016届毕业生(本专科生及研究生);

2、有身体残疾的2016届毕业生;

3、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2016届毕业生;

二、申报材料

    1、下载《吉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并如实填写;

    2、《求职补贴申请表》打印三份(A4纸)并张贴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

    3、申报对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A4纸);

    4、申报对象姓名开户的银行卡(使用学校统一办理的银行卡)复印件三份(A4纸),银行卡复印件的正下方分三行标注:户名、开户行和卡号;

    5、申报对象1需另外提供:低保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三份(A4纸),其中:省内毕业生必须提供低保证;省外毕业生可提供低保证或者低保存折(必须同时具备当地民政部门开具的低保证明);

    6、申报对象1需另外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三份(A4纸),复印内容为低保证持有者页码与本人页码,以证明两者的关系;

    7、申报对象2需提供:本人残疾证及复印件三份(A4纸);

    8、申报对象3需提供: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确认表(下载方法见附件);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11—22日  工作日13:30—17:00办理,其他时间不予审核,逾期将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学生二食堂323室)

四、公开公示

    1、公示时间:预计2016年5月30日前

    2、公示网站:延边大学就业网站、延边大学门户网站

    3、公示电话:0433-2732072(就业中心)、0433-2879098(延边州人才)

五、报送核准发放

    1、学校统一向延边州人才报送,不接待个人报送;

    2、延边州人才向延边州财政局报送核准;

    3、延边州财政局向毕业生发放求职补贴款;

六、咨询与举报

    延边大学招生就业处:0433-2732072(咨询)

    延边州人才服务中心:0433-2879098(监督、举报)

七、相关事宜请认真核实,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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