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学期校内勤工助学招聘(1)
一、本学期继续在原岗位继续做勤工助学的同学,请于9月7日前到二食堂314签到并领取上岗登记表。逾期按退岗处理,不予后补,可重新申请勤工助学岗位。
二、招聘事宜:
1、申请步骤:
填写《延边大学勤工助学申请表》(附件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面试→面试合格者持《申请表》到用工部门进行第二次面试→第二次面试通过填写《延边大学勤工助学上岗登记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部门报到上岗
2、可申请部门
3、要求
1)校内勤工助学实行一人一岗的原则,不可与学院勤工助学兼得,对于擅自兼职多岗学生按一个岗位支付酬金。
2)未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批准学生私自上岗,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不予以支付薪酬。
3)工作未满1月,按周计酬(固定岗位月工资÷4x实际工作周数)
4)申请学生需用A4纸正反面打印《延边大学勤工助学申请表》填写后至辅导员及学院学工办处盖章,于9月9日前交至二食堂314室邓老师处。逾期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0433—2732360 邓老师
附件一.校内勤助申请表(学生)2015.doc
延边大学学生资助中心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