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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三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6年11月07日 阅读次数:

关于做好2016年度“三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学工办:

   根据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与我校的相关协议以及校奖学金管理委员会的工作计划,现将2016年度“三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评选学院、专业与名额分配:

   1.理学院(2名朝鲜族、2名非朝鲜族;物理学、应用化学专业)

   2.工学院(8名朝鲜族、2名非朝鲜族;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

   3.经济管理学院(1名;朝鲜族)

   4.法学院(1名;朝鲜族)

   5.人文社会科学学院(1名;朝鲜族)

   6.朝鲜-韩国学学院(1名;朝鲜族)

   7.汉语言文化学(1名;朝鲜族)

   8.外国语学院(1名;朝鲜族)

   二、评选对象:

   2014级、2015级本科生,以2014级为主。

   三、评定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乐于助人;

   2.综合素质评估排名为本专业前20%以内,必修课无不及格;

   3.学科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竞争意识;

   4.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担任学生干部者优先考虑;

   5.无任何纪律处分。

   四、奖学金额

   每人奖金4000元

   五、时间安排 
   利用学生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和审批。

   1.学生申请时间:11月7日-11月9日

   2.辅导员、院系审批时间:11月10日

   3.学生处审批时间:11月10日

   4.学生查询结果时间:11月10日

 

 

延边大学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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