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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第一批发放公告
2016年11月14日 阅读次数: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因发放地区不同贷款到账时间也不同。因此2016年度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在11月-12月期间会分批次进行发放。望各位同学耐心等待。

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发放程序如下:

1.开发银行发放贷款

2.经学生个人支付宝直接转账到学校账户(学费项目部分);申请贷款时生活费项目直接发放到学生个人支付宝账户中

3.到学校账户的学生助学贷款,学校财务根据学生欠费情况进行扣款处理,若无欠费将款直接退还至学校发放的学生农行卡中

 

 其他事项

(1)见附件:名单可查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扣款及退款情况。

说明:

1.银行卡号 — 退款发放银行卡号

2.贷款金额 — 学生支付宝转到学校账户金额

3.应收款 — 财务处应收金额(或学生欠费)

4.转学杂费 — 财务处实际扣款金额

5.转退款—退款金额

6.申请贷款时填写的“生活费”项目金额请查询本人的支付宝账户。

7.转学杂费金额为“0”的学生无收据。

注:各学院学工办领取学生学费收据(另通知时间)。

(2)本学年缴费项目(学费、住宿费、军服费等)中有欠费的学生,2016年12月20日止,到财务3楼缴费大厅,补交欠费款。过期未交,后果自负。

 

 

 

延边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6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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