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法规与制度
信息公开指南
信息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图
信息公开申请表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领导小组
信息公开办公室
信息公开监督办公室
信息公开意见箱
书记信箱
校长信箱
您现在的位置: 信息公开 学生管理 奖贷勤助学金 正文

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本专科生专业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7年03月02日 阅读次数:

   一、指导思想

    按照《延边大学学生政治思想与品德定性、定量综合考核方案》、《延边大学综合素质评估办法》和《延边大学奖励及奖学金评选办法》的规定,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各项评估和奖学金评选工作。

    二、综合素质评估和奖学金评选工作需在学生管理系统上开展,请各学院学工办高度重视,保证测评工作严谨有序。

    三、时间安排

    1.学生自评综合素质分数时间:32-8日;

    2.班级评议小组审核时间:39-15日;

    3.班级内公示综合素质分数和获奖学生名单时间:316-22日;

    4.学院学工办审核时间:323日;

    5.学生处审核时间:324日。

    四、注意事项

    1.系统已计算智育分数,学生不用操作;

    2.智育评估不包含补考、辅修成绩。

 

 

延边大学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

延边大学 版权所有        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公园路977号      邮政编码:133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