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工办:
根据延边大学奖学金管理委员的工作安排,现将2017年度“芙蓉奖学金”选拔评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6级 本专科生;朝鲜族。
二、名额分配
人文学院、美术学院 各1名;共计2名。
三、奖学金额
400美元/年·人 。
四、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乐于助人;
2.勤奋、刻苦,学分绩点2.5以上(含2.5);
3.学科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竞争意识;
4.家庭经济困难(优先);
5.不得有任何纪律处分。
五、时间安排
利用学生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和审批。
1.学生申请时间:9月7日-9月8日(11:00截止)
2.辅导员、院系审批时间:9月8日
3.学生处审批时间:9月8日
4.获奖学生的名单公示:9月8日-9月14日
延边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