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对象:
全日制在籍本、专科生;
二、奖学金名额、金额:
4名,5000元/人。
三、评定条件:
1、道德品质优良,严于律己,乐于助人;
2、校、院、专业学生干部,且工作成绩较突出;
3、上一学年度获学校专业二等奖学金(或优秀三等奖学金)及以上;
4、不得有任何纪律处分;
5、具有创新思想、创业意识,在创新创业大赛中获省级三等奖或校级二等奖及以上。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1、认真部署、严格把关,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弄虚作假或把关不严的申报材料,校团委将取消其评选资格。
2、在申报名单上报校团委审核前,必须首先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评选中,大额奖学金(5000元)学年内一般不兼得。
3、每个学院可申报1人,请于2017年11月2日前将“满妃创业奖学金”相关材料(纸质申请表,成绩单,专业/优秀奖学金证明、荣誉证书复印件等)报送至校团委办公室审核,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共青团延边大学委员会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