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学工办:
根据延边大学奖学金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现将2018年“朴文一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学院 |
名额 |
韩汉文学院 |
2 |
理学院 |
1 |
美术学院 |
1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2 |
师范学院 |
1 |
体育学院 |
1 |
外国语学院 |
1 |
艺术学院 |
1 |
二、申请范围及申请条件
1.师范教育专业在校2016级、2017级本科生;
2.热爱教师教育事业,愿意从事教师教育事业的师范教育类学生;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4.思想品德优秀,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勇于奉献,见义勇为,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集体意识,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思想积极要求进步;
5.有强烈的进取精神,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健康乐观;
6.意志坚强,敢于面对困难,具有积极创新的精神,勤奋睿智,综合素质高;
7.同等条件下优先奖励家庭经济困难者;
8.入学至今平均学分绩点3.0以上,必修课无不及格。
三、奖学金金额
5000元/人
四、时间安排
利用新的学生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和审批。
1.学生申请时间:11月28日-11月30日
2.辅导员、院系审批时间:12月3日
3.学院上报材料:12月4日
4.学生处审批时间:12月5日
5.推荐名单公示时间:12月 6日—12月12日
五、上报材料要求
1. 汇总表:加盖学工办章的纸质版汇总表(附件3)一份。
2.学生申请材料:申请表和成绩单。
申请表:系统导出的申请表辅导员签字,加盖学院学工办公章。
成绩单:加盖校教务处章的正规成绩单(入学至今成绩)一份。
注:申请表和成绩单按汇总表顺序排序。
六、其他
咨询:2732486 黄老师
学生处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