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朴杰教育发展基金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延边大学奖学金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现将2019年“朴杰教育发展基金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工作内容
(一)奖学金
1.名额分配
学院 |
奖学金名额 |
民族 |
经济管理学院 |
2 |
朝鲜族占50%以上 |
法学院 |
1 |
朝鲜族 |
师范学院 |
1 |
朝鲜族 |
体育学院 |
2 |
朝鲜族占50%以上 |
朝汉文学院 |
2 |
朝鲜族占50%以上 |
外国语学院 |
1 |
朝鲜族 |
艺术学院 |
1 |
朝鲜族 |
美术学院 |
1 |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1 |
|
理学院 |
1 |
|
工学院 |
2 |
朝鲜族占50%以上 |
农学院 |
2 |
朝鲜族占50%以上 |
医学院 |
2 |
朝鲜族占50%以上 |
药学院 |
1 |
|
护理学院 |
1 |
|
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 |
1 |
朝鲜族 |
2.评选对象
2018级、2017级在校本科生;
3.评选条件
(1)严于律己,品学兼优,乐于助人,具有奉献精神;
(2)不得有任何纪律处分;
(3)入学至今,平均学分绩点3.0以上;
(4)必修课无不及格。
4.奖学金金额
5000元/人;
(二)助学金
学院 |
助学金名额 |
民族 |
经济管理学院 |
2 |
朝鲜族占50%以上 |
法学院 |
2 |
师范学院 |
2 |
体育学院 |
2 |
朝汉文学院 |
2 |
外国语学院 |
2 |
艺术学院 |
2 |
美术学院 |
2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2 |
理学院 |
2 |
工学院 |
2 |
农学院 |
2 |
医学院 |
2 |
药学院 |
2 |
护理学院 |
2 |
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 |
2 |
珲春校区(专科生) |
2 |
2.评选对象
2018级、2017级在校本专科生;
3.评选条件
(1)严于律己,品学兼优,乐于助人;
(2)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提供家庭情况证明);
(3)不得有任何纪律处分;
(4)入学至今,平均学分绩点2.5以上;
(5)必修课无不及格。
4.助学金金额
3000元/人;
二、评选注意事项
1.通过学生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和审批;
2.评选时请遵守民族比例的要求;
3.遵守公平、公正的推荐申报原则,经审查如有不符评选要求,将取消奖助学金资格;
4. 朴杰教育发展基金奖助学金不能兼得。
三、申请及审核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时间:10月12日-10月14日 ;
2.辅导员、学院审批时间:10月15日 ;
3.学院公示时间:10月16日-10月18日;
4.上报材料时间:10月18日 (上报材料地点:教育基金会2楼203室
);
5. 捐赠方审核时间:待定;
6.校内公示时间:待定(拟资助学生名单由教育基金会公示)。
四、学院上报材料要求
1.成绩单:上报加盖校教务处章的正规成绩单。
2.申请表和家庭情况证明: 审核通过的学生申请表和家庭情况证明各1份。
3.汇总表:汇总表名单与成绩单、申请表和家庭情况证明次序要一致。
五、其他
咨询电话:2732360
联系人:黄老师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