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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朴杰教育发展基金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9年10月12日 阅读次数:

关于做好2019年“朴杰教育发展基金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延边大学奖学金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现将2019年“朴杰教育发展基金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工作内容

(一)奖学金

1.名额分配                          

学院

奖学金名额

民族

经济管理学院

2

朝鲜族占50%以上

法学院

1

朝鲜族

师范学院

1

朝鲜族

体育学院

2

朝鲜族占50%以上

朝汉文学院

2

朝鲜族占50%以上

外国语学院

1

朝鲜族

艺术学院

1

朝鲜族

美术学院

1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1

理学院

1

工学院

2

朝鲜族占50%以上

农学院

2

朝鲜族占50%以上

医学院

2

朝鲜族占50%以上

药学院

1

护理学院

1

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

1

朝鲜族

2.评选对象

2018级、2017级在校本科生;

3.评选条件

(1)严于律己,品学兼优,乐于助人,具有奉献精神;

(2)不得有任何纪律处分;

(3)入学至今,平均学分绩点3.0以上;

(4)必修课无不及格。

4.奖学金金额

  5000元/人;

(二)助学金

学院

助学金名额

民族

经济管理学院

2

朝鲜族占50%以上

法学院

2

师范学院

2

体育学院

2

朝汉文学院

2

外国语学院

2

艺术学院

2

美术学院

2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2

理学院

2

工学院

2

农学院

2

医学院

2

药学院

2

护理学院

2

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

2

珲春校区(专科生)

2

 2.评选对象

2018级、2017级在校本专科生;

3.评选条件

(1)严于律己,品学兼优,乐于助人;

(2)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提供家庭情况证明);

(3)不得有任何纪律处分;

(4)入学至今,平均学分绩点2.5以上;

(5)必修课无不及格。

4.助学金金额

3000元/人;

二、评选注意事项

1.通过学生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和审批;

2.评选时请遵守民族比例的要求;

3.遵守公平、公正的推荐申报原则,经审查如有不符评选要求,将取消奖助学金资格;

4. 朴杰教育发展基金奖助学金不能兼得。

三、申请及审核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时间:10月12日-10月14日 ;

2.辅导员、学院审批时间:10月15日 ;

3.学院公示时间:10月16日-10月18日;

4.上报材料时间:10月18日 (上报材料地点:教育基金会2楼203室

);

5. 捐赠方审核时间:待定;

6.校内公示时间:待定(拟资助学生名单由教育基金会公示)。

四、学院上报材料要求

 1.成绩单:上报加盖校教务处章的正规成绩单。

 2.申请表和家庭情况证明: 审核通过的学生申请表和家庭情况证明各1份。

 3.汇总表:汇总表名单与成绩单、申请表和家庭情况证明次序要一致。

 五、其他

咨询电话:2732360

 联系人:黄老师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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